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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试图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从历史脉络、现实逻辑以及理论来源等几个方面进行一番梳理
。作者认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是在批判和继承行为主义政治学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还大
量借鉴了其他学科理论的研究成果,是学科综合、学科交叉的产物。虽然在其内部还包含着
不同的声音,但它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科学理论范式。
关键词:传统政治学;新制度主义;行为主义;理论
中图分类号:D0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06)05-0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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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主义是目前占据西方政治学研究主流地位的理论范式,同时也是当下国内政治学理论
借鉴、评介的重要内容。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内容庞大理论复杂的体系,试图用高度凝练而
又不失准确的语言对其进行概括和表达并非易事。在本文中,作者尝试围绕三个具有内在联系的问
题以一以贯之的逻辑来描述和评价它。这三个问题是:首先,这一理论是在何种背景下出
现的?即探讨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这不仅包括要对其所肩负的使命,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
考察,还要准确捕捉其对于已有理论的超越和扬弃,换言之也就是要准确厘定该理论的历史
地位和价值。
其次,这一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观点是什么。这不仅包括要弄清这个理论的前提假设,也
包括要弄清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和逻辑推演的过程。弗里德曼认为,“理论不具有任何实质性
的内容,它是一系列同义反复的词语的综合体”而“假设在……理论中是最重要的”。由于
“就理论本身而言是无法自证的”,因而要证明理论,必须通过根据理论所做的预测来进行
,也就是由假没而推延得到的假说,而“从假设到假说中间是通过逻辑和数学来完成的”。
[1]由此可见,一个理论的主要观点、内容主要包括它的前提假设、逻辑推演和假
说。
再次,这一理论的理论来源是什么。知识是累积的,历史上每一种范式的建立都无不
是建立在原有探索的基础上,正象牛顿所说的,需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因而对一个庞大
理论体系的进行成分还原,有助于我们更加历史的、全面地把握理论本身。
接下来,本文将依次围绕这三个问题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进行一番梳理。
一、新制度主义的兴起:理论背景与历史逻辑
在探讨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产生背景(即这一理论产生的历史脉络与现实逻辑)的问题上,国内
有两位学者的意见比较有参考价值,一位是朱德米,另一位是何俊志。[2]他们
认为从理论渊源上说,要探讨新制度主义的产生背景,必须结合整个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发
展脉络来进行,若非如此,便无法真正全面把握其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
在他们看来,行为主义在上世纪50、60年代,逐渐成为西方政治学理论的主流有其深刻的时
代背景。[3]20世纪50、60年代是西方政治学发展的分水岭。在这之前的西方政治
学即传统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一直都是对制度的分析和思考——即如何通过创建一个好
的“政体”来确保公民过上一种优良的政治生活。这一研究传统可以一直上溯到2300多年
前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包括后来的霍布斯、洛克、卢梭、孟德斯鸠以及美国的建国之父
们,都可以归入这一传统。从研究方法上看,传统政治学研究的特点主要是哲理性、抽象性
、定性和静态的。
从上个世纪50~60年代开始,传统政治学遭到了激烈的冲击和挑战。这种冲击从表面上看是
由于本领域研究范式的转变即行为主义革命的兴起所导致,但事实上却有着更加深刻的历史
根源。
近代西方政治学之所以关心优良政体之构建,就在于资产阶级进行政治革命的目的是
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政治制度,所以当时的政治学关注的主题是政体。
从洛克到孟德斯鸠再到托克维尔,都把国家的政治制度作为研究的主题。然而,随着
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搭起了政治制度的整个架构。因此,政治学关注
的中心自然也就跟着从制度的设计、建构和解释的研究转移到对制度的运行状况和绩效的
评价(即公共政策的研究)上来了。因为“政治生活中的矛盾和斗争已不是集中在建立何种政
治制度上,而是采用什么样的公共政策”。[3]正是由于这种深刻的时代背景,在2
0世纪50、60年代,行为主义逐渐成为政治学的主流理论,而传统政治学由于其“只重视对
正式政治制度、法律规范的研究,而不关注对政治现实和政治行为的研究的缺陷”[4
](P75)而被抛弃。
行为主义者指责传统政治学是“反理论”和“描述性的”,在他们看来,理论所具有的三个
基本功能即描述、解释和预测,[5]传统政治学只能承担其一即描述功能,这样要
对复杂、多变的政治学现象进行细致分析和把握就难以胜任。因而,他们从三个方面对传
统政治学进行了改造:在研究对象上,他们倡导政治科学的研究应以实际可观察的政治行
为为出发点和基本的分析单位,注重对个体的政治心理、动机研究,注重对政治现象的定
量化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他们反对抽象的规范性理论,认为理论研究要回答的首先是“Wh
at it is”而不是“What it should be”[6];在住研究取向上,他们反对传统政
治学的道德和哲学色彩,主张价值中立和进行纯学术性研究;反对为社会现实问题提供解决方法的应用性研究,主张科学的功能在于解释世界而不是改造世界;在理论功能上,他们不满足于传
统政治学静态的描述性功能,而更加注重追求解释和预测的功能。此外,他们还反对学科
的单科化和一元化,主张学科间交又渗透;主张用现代科学方法对政治行为的研究等。
[7]然而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行为主义政治学不仅无法实现最初宏伟的学术“抱负”,
相反由于研究领域的扩大,其缺陷也越来越显而易见的。其最大的缺陷和问题在于它忽略
了行为者(不论是个体还是团体)与环境尤其是制度之间所存在的复杂的相互关系,把制
度当成了一个无关变量。因而,行为主义的主流学者们对60、7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学
生运动和越南战争等一系列政治事件和政治现象无能为力。
此外,行为主义一味强调的价值中立也最终成了其进行有效解释的障碍,因为他们发
现有些行为者的偏好假如不诉诸于价值的解释,那么,就只能在事实和逻辑之间兜圈子。
这就引起了越来越多的政治理论家的反思和批判,他们纷纷提出了“国家的回归”、“
制度的回归”、“价值的回归”等主张。
在这样的背景下,西方政治学家又回过头来对行为主义的研究范式进行了反思,他们
发现导致行为主义失效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其研究中忽视了制度的因素,而仅仅把行为
作为政治分析的出发点和中心。由于忽视了制度的重要性,行为主义往往把一个宏观的政
治现象简单的看作是个体行为集合的特征。而当社会学的一支突破了既有的关于官僚组织
存在的唯一理由是效率的传统观点时,制度主义者们对于制度含义的理解已经达到了一种
新的境界。不过,促成新制度主义全面兴起的一个最重要的推动来自于60-70年代经济学
领域中发生的范式革命。以科斯、德姆塞茨的产权理论,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论和诺
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新制度经济学动摇了传统经济学关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和决
策中心(即把行为等同于决策)假设,这些新的理论观点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奠定
了坚实的基础。到此为止,新制度主义已经初具轮廓。
学界一般把詹姆斯·马奇和约翰·奥尔森在1984年的《美国政治科学评论》上发表
《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在西方正式崛起的
标志。此后,新制度主义的研究便一发而不可收拾,到本世纪初,作为一个理论流派的
新制度主义日益成熟。现在,它已经成为占据西方政治学研究主流地位的理论范式,不仅表
现在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制度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包括制度的涵义、构成、起源、变迁,行
为与制度的关系、制度与文化的关系等主题),而且还把新制度主义理论广泛地运用到各
种研究领域,从公共管理、治理、到政策分析,从比较政治学到国际关系,甚至还涉及到
了欧洲一体化和欧洲早期国家建设的研究中。西方学者纷纷撰文表示,新制度主义已经成
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理论/方法了。如西蒙·雷奇(Simon Reich)在其所撰写的《制度主义
的四张面孔:公共政策和一种多元主义观点》中一开头就写到今天新制度主义已经成了政
治学研究的一个标志了。[8]
二、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前文已经对理论的组成部分进行了必要的交代,可以用等式表示为:理论=假设+逻辑+假说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大致按照这个框架来展开论述。需要指出的是,新制度主义并不是一种
全新的理论。对于这一点,马奇和奥尔森也不否认。他们在《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
织因素》中的关于制度主义视角介绍的部分中曾这样写道“制度主义的观点并不是全新的…
…我们需要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确实存在过旧制度主义……然而,我们并不试图说,新旧制
度主义是一样的。毋宁说新制度主义是把旧制度主义的一些因素和〖ZZ(〗最近政治学所奉
行的一些非制度主义的理论模式〖ZZ)〗的结合。”[9]他们的意图其实是想表明,
新制度主义与行为主义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因为新制度主义在研究规范、研究领域、学术追求和
相当部分的分析工具上其实都是和行为主义政治学共享的。虽然新制度主义超越了行为主
义,但同时后者也启发了前者,后者其实是在部分的吸收前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正是出
于这一原因,在对新制度主义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论述的时候,还应关注构成其理论的各种
次理论成分。
1假设与逻辑——行为主义的五个假设与新制度主义的超越
根据马奇和奥尔森的观点,行为主义主导的当代政治学主要建立在五大前提假设之上,分别
是情境论假设、还原论假设、功利主义假设、工具主义假设和功能主义假设。[10]
a情境论假设。所谓情境论假设,其实也可以说是一种情境决定论。在行为主义政
治学中,政治系统更多的是被看作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政治系统的各种输出取决于
社会系统的各种要求和偏好的输入。因此,“政治事件更多的被看成是理解社会的附带因素
而不是必要环节,政治只是它周围情境的一面镜子而已”。[10]b.还原论假设。
还原论假设简要的说就是把宏观政治现象简单的看作是微观现象的加总和汇集;把复杂系统的行为还原为次一级子系统行为的加总,在行为主义者看来,集体选择的结果就是个体偏好的聚集与
体现,而利益集团和竞争性的政党制度则是个体偏好的传递机制,个人的偏好通过这种多元
竞争的利益聚集机制就能达成一种均衡。c功利主义假设。其实也可以称为决策中心主义
假设。这种假设认为行为就是建立在功利算计基础上的决策,决策总是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
最大化而做出,而一旦被做出,行为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因而把行为等同于功利的算
计。d工具主义假设。简单的说,这种假设仅仅从对资源分配的决策角度来看待政治和政
治过程,比如它认为官员是为了确保能获得公众的支持而考虑在作决策时设置征求公众意见
的环节;此外,这种假设还相信政府首脑们大声宣扬要进行官僚系统的改造只是惺惺作态,
因为他们一方面在台前信誓旦旦地部署改造的计划表,另一方面在台后却在有条不紊地取
消这些计划。在这种假设看来,政治更多的是一种从属于个体利益的工具性活动,而与符
号、仪式、信仰与情感无关。e功能主义假设。这种假设认为,历史总是有效的。正如在
经济领域中经济学家总是假设市场能通过由“看不见的手”的调节达到均衡一样,在政治学
中,政治学家也往往相信政治市场总是能通过投票和利益集团的互动博弈达到均衡。因此,
历史被看作是一个为达成唯一的适度均衡的有效机制所决定,而忽视了它也具有无效性的一
面。[10]行为主义的这五大假设受到了新制度主义者广泛的批评,在这里我们不妨把两者的基本假设作一个比较:首先,在看待社会系统与政治系统的关系问题上,行为主义者持的是一种
情境决定论假设,而新制度主义者认为政治机构本身就是一个有着自身利益和要求的集体行
动者,它不只是社会力量的简单的反映,它的行为在很多情况下直接影响到政治活动的结局
。其次,在看待宏观现象与微观现象,集体偏好与个体偏好的关系上,行为主义持的是一种还
原论假设,而新制度主义者认为,宏观现象并不一定等于微观现象的“和”,表现出来的集
体偏好也并不一定是所有个体偏好的“和”,事实上部分的个体偏好往往会被埋没在这种集
体的加总中,而建立在个体偏好叠加基础上的集体偏好往往和个体选择的初衷大相径庭(即
阿罗悖论)。第三,新制度主义认为行为并不等同于决策,因为决策并不能决定—切,一方
面,行为可能会偏离、修正原先的决策;另一方面,决策往往不能一下子做出,而是有一
个渐进的过程。[11]此外,科斯在调查一桩排污厂与当地居民的经济纠纷案件时发
现,行为者的行为往往会因为法律赋予的权利分布状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按照行为主义的
假设,行为体在一件特定的案件中所采取的行为和做出的决策应该是一样的,然而科斯发现
,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下行为者的行为却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说,法律对于行为者
权利的不同规定,决定了行为者采取不同的起诉策略。这一点也启发了新制度主义者,使他
们看到了个体的行为不仅受谋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影响,而且也受到制度与规则的影响。
[12]第四,新制度主义看到了历史的无效性。事实上行为主义假设历史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
建立在美国自身建立与发展民主的经验上,但是60—70年代对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政治发展的
研究表明,美国的民主并不是随意可搬用的,结构与功能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有了竞争
性的政党制度,有了合格的选举制度并不能确保民主的实现。第五,新制度主义者认为不能
把政治行为仅仅看作是源于自我利益的算计,应该更多的考虑到它所具有的仪式、教化的功
能,此外,也不能把官员政治行为的动机单纯的看作是出自功利考虑的利己主义,而应该看
到源于责任、奉献和义务的一面。
而如果更加仔细的对新制度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哲学基础进行考察的话,我们会发现行
为主义采用的是一种历史观上的决定论,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和理论模型上的行为主义。
[13]而新制度主义在历史观上采取的是一种演化论,在方法论上强调“个体—整体”
并重。在模型上强调“行为—制度”并重,因此,新制度主义对于行为主义的超越主要是:在历史观上,从决定论到演化论;方法论上,从个人主义到个人—整体并重;模型上从行为主义到行
为—制度主义;此外,制度的内涵不断拓展(从正式到非正式,从宏观到微观)以及行为与制
度变迁的过程更加被重视。
2基本观点
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对于什么是“制度”,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以及制
度如何产生与变迁等一系列问题上的不同论点和看法是导致新制度主义与行为主义产生分歧
的关键所在。正是这些分歧,导致了行为主义的理论解释在现实问题面前的失效,也正是对
这些分歧的不同看法,奠定了新制度主义的理论之基。因此,这三个问题实在是新制度主义
建构其理论的基点,在这一部分,我将逐一对新制度主义者眼中的制度、制度的作用(与行
为的关系)以及制度的产生与变迁进行介绍。
什么是“制度”?笼统地讲新制度主义者把制度看作一种无处不在的规则,制度是新制
度主义的核心概念,也是制度分析方法的理论基石和逻辑起点。制度(institution)的中心
含义是从拉丁语动词instituere(创立或建立)派生而来的,它表明一种已确定的活动形式,
或者结构的结合。例如,政府就是制度化了的政治。传统的制度分析主要集中于对政党、议
会和法律等方面,也就是说主要关注正式的制度。20世纪后期,新制度主义的制度内涵开始
从规则转向了观念、资本与规制。当然,在新制度主义内部,各流派对于制度的理解也不尽
相同。历史制度主义把制度理解成为扎根于政体的组织结构或政治经济中的正式或非正
式程序、惯例、规范和风俗。其范围涵盖从宪政规则或科层制中执行的标准程序到影响工会
行为的习惯和风俗。一般而言,历史制度主义把制度与组织或由正式组织内颁布的规则、
在组织内传播的风俗联系在一起。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把制度理解成为影响到结果的规则。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就是一种无处不在的规则,制度构成规则,规则指导行为,它
的出现是为了解决类似于“因徒因境”或“公地悲剧”之类的集体行动的难题。社会学制
度主义者的“制度”定义比政治科学家所理解的更为宽泛。在他们那里,制度不仅包括正式
的规则、程序或规范,而且还包括符号系统、认知规定和道德模板,在他们那里,组织和文
化两者间的分裂被有机地缝合起来,文化也被定义为一种制度。
从新近的有关新制度主义的文献来看,大抵上都认为“制度”的含义是多样化的,不存
在对“制度”单一的看法。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对制度的看法主要有:个体主义(原子论),
整体主义。从个体主义(原子论)出发的制度主义认为所有社会或集体现象,诸如制度之类,
都可以从个体行为来解释。只有个人,才有目标和利益的追求,社会系统及其变迁都源于个
人行为。因而制度是个体互动的一种结果,不管是出于战略设计还是自我利益最大化,都假
设个人行为先于制度。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最典型一种。从整体主义出发的制度主义关注对
个体行为发生作用的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的作用,集中考察了社会力量(制度、社会惯例等
)如何影响到个体的行为。这种看法认为,制度先于个体,因为它看到了是制度影响到个体
的偏好的形成和利益的界定。整体主义看待制度的方式最典型的理论是社会学制度主义。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制度可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内在制度是群体内随经验演化而来的
规则,外在制度是设计出来,并依赖正式的、有组织的机制来实施。内在制度包括了历
史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中的习惯、习俗、文化等形成的认知网络,被内化于个体或组
织行为中,其特点是实施依靠自律,不需要第三方的强制执行。外在制度包括了理性选择制
度主义以及历史制度主义中的各种正式规则、各种指令和程序性规则等,其特点是由政治权
力机构自上而下地设计出来,并需要第三方来实施。
四、理论的构成与理论来源
新制度主义作为一个新的理论范式是众多学科交叉和众多理论借鉴的产物。在我看来,
新制度主义的理论来源主要有以下四个部分:
A经济学的相关学说。主要是理性选择理论
,包括公地悲剧模型,囚徒困境模型、搭便车假说等假说模型,其基本的观点是认为凡是心
智健全的个体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人,在采取行动和做决策时遵循趋利避害的基本原
则。这是早期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后来,随着经济学自身学科的发展,和政治科学家
对于借鉴这些方法研究具体问题的反思,又取得了新的见解。例如,信仰理性选择学说的学
者越来越发现,其实在现实中个体并不总是按照理性的逻辑行事的,个体对于行为的选择往
往也受偏好和其他一些非理性因素(如情感和价值观)的支配;而且很多行为即便
是理性的,也只是有限理性而非完全理性,因此对于个体来说,追求最佳目标很多时候是
不明智和不现实的,相反追求最合适的目标才是可欲的。于是,他们逐渐从制度经济学里面
引入了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其核心观点就是认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理性人的偏好并
不总是不言而喻的,确认自己的偏好本身需要成本(搜索成本)。从而,奠定了新制度主义最
核心的一组概念之一:即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试错和个人偏好的建构主义理解。由于信
息的不充分,知识分布的不对称,因而需要考虑搜索成本,而由于人的理性的有限性,因而
必须通过不断的试错,通过渐进的方式完成对目标的追求。而从个人偏好的角度看,确
定的未来总是比不确定的未来更受欢迎,而对于风险的规避几乎是人之常情。这样,
新制度主义就从根本上建立起了制度与行为、结构与单元之间的基本关系。
新制度主义从经济学借鉴过来的理论还包括所有权理论和国家理论等,这些理论的一
个基本的特点就是把国家、企业和市场都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来看待,前面已经提到过新制度
主义者眼中的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见上文对于制度概念的介绍)。对于制度的这种理
解其实最初是源自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新制度主义基本上将其精华原封不动地继承了
下来。当然不同的是,在新制度经济学者的眼中,制度是否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是他们最为
关心的问题,而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者的眼中,公共政策的实行效果,现有制度的合法性程
度以及一项新制度与旧有制度体系的兼容程度等问题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B博弈论(又称为策略论)。主要研究在不同情境下的个体策略选择,核心的理念在于
将政治过程看作是一种放大的游戏。事实上,前述所及的公地悲剧模型和囚徒困境模型是理
性选择理论和博弈论共同的研究成果。区别在于,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公地悲剧和囚徒困境
的存在促使人们开始反思个体的理性为何却导致了集体的无理性的问题,进而着手于探索形
成良好的横向社会关系的内在机制和生长机理。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追问直接导致了社会资本
理论的诞生。(可参见帕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相关章节)
C系统论。系统论是一门研究系统的模式、性能、行为和规律的科学,它产生于20世
纪40年代,其产生的原因在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相互渗透与交融
汇流,它为人们认识各种系统的组成、结构、性能、行为和发展规律提供了一般方法论的指
导。系统是系统论的基本概念,根据系统论的观点,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的基本要素构成
的,具有确定的特性和功能的有机整体。如太阳系是由太阳及其围绕它运转的行星(金星、
地球、火星、木星等等)和卫星构成的。同时太阳系这个“整体”又是它所属的“更大整体
”——银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新制度主义吸纳和借鉴系统论这一科学方法的地方就在于
首先它自觉地将研究对象看作一个系统来对待,同时采用一系列在科学领域已经比较成熟的
观点来辅助分析。这些重要的观点包括:“封闭—开放”系统观点:即将系统大致地分成两
种,认为一个系统如与外界或它所处的外部环境有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那么就是一个
开放系统,反之为封闭系统;“反馈—强化”的自我锁定观点:即认为一旦系统进入到一定的状态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强化的状态,W·布雷恩·阿瑟在《经济学中的自增强机制》中曾经对这一对概念做过很详尽的探讨。这种理论在现实中比较典型的体现是国际政治中的安全困境,或者两个互不信任国家之间(如冷战时期美苏两个大国)的军备竞赛。自我锁定的观点很好的解释了一些社会和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马太效应,最近帕特南在意大利所作的关于民主制度运行绩效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正好佐证了这样的一种观点,即良好的社会风范总是源远流长,而自私、狭隘、猜忌的社会风气也总是不断的自我强化,并日益加速一个社会系统的自我崩溃和瓦解。
当然,对于系统论的关注并非出自新制度主义的首次发明,事实上在行为主义那里,政
治学者们已经建构了政治系统的一套理论,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是戴维·伊斯顿的《政治生
活的系统分析》和卡普兰的《国际政治的过程分析》。而到了新制度主义那里,政治系统更
是被看成为社会总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环境不仅影响行为体的行为,而且还塑造其偏好。此
外,还需要提及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系统的稳定性。新制度主义认为,一个政治系统或者社会
系统是处在一定的环境中的,在环境不发生巨大变化的条件下,系统基本上是处于稳定和平
衡的状态的,对于开放系统而言,这种平衡更多的是动态平衡,而对于封闭系统而言,这种
平衡也就更多的体现为静态的平衡。当系统由于外界的影响而改变了内部结构并导致从一种
状态到另一种状态的转换的时候,稳定就被打破了,当然,只要系统完成了这种转换的过程
,那么稳定也就慢慢实现了,这种观点在新近解释转型期社会诸特点及其制度变迁上有着独
到的发现。
D结构—功能主义。结构—功能主义集中研究政治系统履行的功能以及承担或实行功
能的结构,为分析政治系统提供了一个框架,强调分析每一特定系统中结构和功能的相互关
系。它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不同的结构形成不同的功能,结构的变化总是和功能
的变化相匹配的。这一基本思想最先是源于生物学中的有机体论,后来被引入到社会科学
。基本的分析模式是试图通过剖析政治结构和政治功能的相互关系揭示政治系统运转的规律
。在我们熟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其实就蕴涵了结构—功能主义的思想(经济基础决定
上层建筑,不同的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政治上层建筑)。需要指出的是,结构功能主义意义
中的结构是指一个政治系统中相关的政治角色之间固定化关系的形式,亦即政治行为的模式
。这种理解非常接近于新制度主义的制度。
“结构—功能”主义在新制度主义中的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它促使新制
度主义注重制度对于个体行为和个体偏好的塑造作用(结构主义),另一方面它又看到制度(
结构)是个体行为利个体偏好历史累积和沉淀的结果,此外,在看待一些处于同等地位的主
体之间的关系问题上,它也往往强调两者之间的双向性和互构性,如它强调政治制度与经
济制度的互动关系,而在对于所谓国际政治的本质问题上,它强凋这种无政府状态(缺乏中
央权威,潜藏着无限的战争可能)的形成从原初上讲是一种互相建构和互相强化
的产物。此外,由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而来的公共选择理论(投票理论、政治市场理
论、权力通货理论)也是理解新制度主义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它们是新制度主义不可或缺
的组成部分,不论是从观点上,还是从研究方法上。
五、结语
从以上的论述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已经成为一种研究领域相当广泛,
研究方法相当成熟,研究方式相当多样化的科学理论范式。虽然,在其内部还包含着不同
的声音,但是有的学者认为这种分歧被夸大了。既然都统一到“新制度主义”名下,那么
内部的分歧只是反映了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制度,或者是反映了制度本身的复杂性。美国
匹兹堡大学的西蒙·雷奇(Simon Reich)就认为,“新制度主义内部的分歧只是反映了不
同领域的公共政策对制度的需求,差异只是反映了制度作用的领域不同”。应该说,这些
观点更有助于我们认识新制度主义政治理论的复杂性。
理论归根结底是为现实服务的。而政治学的使命则在于为现实政治的发展提供支撑。
这种支撑可以是理论上的依托,也可以是现实中的指导。在此过程中对于西方政治理论的
借鉴和研究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希望本文所做的一点工作可以为新制度主义理论的介绍
和评述略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弗里德曼上述观点参见《弗里德曼文萃》“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一文第二部分,北
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年,P195-203
[2]朱德米的观点见《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1年03月
,107-113;何俊志的观点取自他在复旦政治学系2005年6月的一次讲座上所作的报告。
[3]参见朱德米:《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兴起》载《复旦学报·社科版》:2001年03月,1
07-113,第一部分
[4]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新制度主义》纽约:平特出版社,1999,P
75
[5]See theory and world politics,by Rorbet J.Lieber,Cambridge Mass:Winthrop Pu
blish.1972 p5-6
[6]凯恩斯:《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党国英、刘惠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1月,P2
[7]参见《中国政治学大百科全书》相关辞条,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P31:P3
97
[8]Governance,Oct2000.Vol.13 Issue 4,p501,22p
[9]马奇、奥尔森:同上所引文,P738
[10]James G.March,Johan P.Olsen:the New Institutionalism:Organizational
Factors in Political Life,p735
[11]林德布洛姆的研究说明了这个问题,参见渐进决策理论。
[12]参见科斯关于产权的理论
[13]Elisabeth S.Clemens and James M.Cook,POLITICS AND INSTITUTIONALISM:Explain
ing Durability and Change,Annu,Rev.Sociol.1999.25:441-66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责任编辑: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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