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胡承槐,二级教授、哲学博士、硕士生导师、MPA导师。
职务:返聘高级专家,省政治学会副会长。
主要研究方向:党的理论教学和研究工作,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政治哲学、党史党建、政治经济学等学科领域广有研究。近期专注于构建“社会主义国家创生(建)”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学说体系”的理论研究工作。
成果、奖项及项目:名下著述约300万字,独立发表文章100多篇;独立著作3部,3人合著3部,主编著作4部。其中在权威期刊首发和再发论文30余篇次,在C刊以上级别首发和再发70余篇次。主持完成国家和省课题10余项。学术理论方面主要贡献为,1981年在国内第一个提出并证明社会主义法律当确立“立法平等”原则,开法律领域解放思想风气之先,至今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数十个概念、命题进行过正本溯源的梳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解释;在国内第一个提出“体制(制度)道德(伦理)”研究,对国内“制度伦理学”学科的建立,有开创性奠基性意义;在国内第一个提出“马克思总体方法论”并创设“八维社会时空结构”概念范畴,极大地推进了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研究和认知深度。
荣誉:获全国党校系统和省社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共11项,其中获中央党校一等奖1项、省政府一等奖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