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研究中心第九批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浙党研[2008]2号
发布时间:     来源:科研处
 
    

各课题组负责人:

浙江省党校系统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即将组织第九批规划课题的成果结题鉴定工作。根据浙党研[2007]6号文件精神,研究中心第九批立项课题应在一年内完成。请各课题组负责人认真填写课题成果鉴定表(成果鉴定表请从浙江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zjdx.gov.cn下载,点击校院科研→文档下载),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用A4纸打印。请提交课题成果鉴定表1份、研究成果一式4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有1份为原件,出版的著作需交4本),寄到省委党校科研处吴卸美收。同时,将研究成果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到:kyczjdx008@163.com

前几批尚未提交鉴定的课题也按本次要求提交鉴定,请各课题组负责人在2008330日前将研究成果提交鉴定。

研究中心将于4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从中评选出优秀课题成果,并对优秀课题成果予以奖励。未能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者,须向研究中心提交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课题自动中止。

特此通知。

 

 

 

浙江省党校系统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2008311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 关于做好研究中心第九批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