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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特点
从经济学的范畴来理解,财政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即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而作为一个学科,财政学则是研究政府财政收支活动的内在规律、政府间的财政关系以及政府财政收支与国民经济相互影响的一门应用经济学科。
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人类社会自从有了国家,就有了国家(政府)财政。但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大量存在的只是帮助君主或帝王理财的财政思想,它们并没有形成现在我们所称的财政学。只是到了封建社会的后期,财政学才得以创立。恩格斯曾经指出:“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了自己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著作,从而创立了财政学”。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是一部古典经济学的巨著。在该书的第五篇中,斯密用了三章的篇幅讨论了政府的支出、收入和公债问题。斯密对政府财政问题的分析完全不同于以往人们为君主或帝王在财政领域的出谋划策,而是把政府的财政问题放到了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加以研究,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理财思想。以后在19世纪早期,德国学者又以财政学命名发表著作,从而最终确立了财政学科的独立地位。可见,财政学是从经济学母体中分离出来的一门经济学的子学科,是经济学在政府财政领域的具体应用,属于经济学的应用学科(目前财政学专业在我国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中即属于“应用经济学”学科)。
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提及两个与财政或财政学相关的概念。
一是“公共财政”。近些年来,“公共财政”一词在我国经济领域越来越被广泛地使用。有人甚至认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叫“财政”,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应当改称于“公共财政”。其实,“公共财政”与“财政”同属一个概念,它们都是从英文“Public Finance”一词翻译过来的,只不过译法不同而已。据考证,我国最早使用“财政”一词是在1898年,当时清朝光绪皇帝在戊戌变法“明定国是”的诏书中就有“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条文。“财政”一词的使用,是当时维新派在引进西洋文化思想的指导下间接从日本“进口”的,而日文里“财政”一词则是译自英文“public finance”。[1]显然,过去100年来我国使用的“财政”概念是对英文“Public Finance”一词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译法,现在把它改译为“公共财政”,甚至还将“公共财政”定位为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制度模式,应当说这不是一种很科学、很严谨的做法。其实,在我国财政学界,很多人都不主张改变“财政”的称谓。例如,陈共在其《财政学》(第四版)中指出:“如果将由‘public’和‘finance’组成的英文词译为财政,再将同一个英文词译为公共财政,那么,从译法上说实际上是画蛇添足,‘公共’两字是多余的。即使可以有两种译法,也不应当赋予两词以不同的含义”。[2]邓子基和邓力平在重译美国著名财政学家马斯格雷夫所著《财政理论与实践》(第五版)一书的序言中也指出:“本书书名并没有采用当前普遍使用的翻译术语‘公共财政’,而是仍翻译成‘财政’。这是因为译者认为‘Public Finance’本来就应该译成‘财政’,仅就翻译术语而言,没有必要另译成‘公共财政’”[3]。郭庆旺、赵志耘也认为:“在我们看来,‘Public Finance’的正确译法既不是‘公共财政’,也不是‘国家财政’,而只能是‘财政’或‘财政学’”;“倘若把‘Public Finance’直译为‘公共财政’或‘国家财政’,从修辞学上讲,就产生了同一语的重复”。[4]
二是“公共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国外学者的论述来看,二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有两种表述。一是公共经济学是发展了的财政学,或者说,公共经济学是现代财政学。这种看法的主要依据是,传统的财政学侧重研究政府的收入方面,如税负转嫁与归宿,但忽略了对政府支出问题的研究。而公共经济学既研究政府的收入,也研究政府的支出,甚至更加注重对支出问题的研究。所以,这种研究范围广泛的公共经济学与过去的财政学不可同日而语。例如,英国著名财政学家C.V.布朗和P.M.杰克逊在《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四版)中指出:“在绝大多数学院和大学里,公共部门经济学仍以‘财政学’的名称教授着。但是,在财政学历史上,它的对象范围较为狭窄,往往只局限于预算的税收方面。公共部门经济学是更为一般性的,它实现了从财政学到包括预算双方(公共支出和税收)的公共选择理论的变化”。“考察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微观关系时,我们选择了一个既包括税收,又涵盖预算另一方即支出的框架。这打破了几乎完全局限于税收,而实事上忽略了公共支出的公共‘财政学’传统”。[5]美国财政学家鲍德威和威迪逊在《公共部门经济学》(第二版)的前言中也指出:“摆在面前的这部《公共部门经济学》(第二版)就是力图将传统财政理论与近期的新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为学生提供一个完整的、建立在微观经济学基本知识框架上的公共部门的经济学体系”[6]。二是公共经济学与财政学只不过是同一个学科的两种不同称谓而已。例如,美国著名财政学家哈维.S.罗森在《财政学》(第五版)中指出:“这本书是关于政府课税和支出活动的,这个题目通常被称为‘财政学’(public finance)。但这个概念多少有些误用,因为政府收支的基本问题并不是融资(financial)方面的(即与货币相关)。而许多关键问题都与实际资源的使用有关。出于这个原因,一些学者倾向于把财政学贴上‘公共部门经济学’的标签,或干脆称其为公共经济学”[7]。美国非常著名的财政学家、被人们誉为财政学“教皇”的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在《财政学原理》一书中也指出:“的确,我一直不愿意把本书看做是对‘财政’理论的研究。从很大程度上说,问题不是融资(finance)问题,是资源利用和收入分配问题,而不是流动性或投资收益问题。因此,最好把本书看做是对‘公共经济’的考察。要是仍然用一般常用的题目(指财政学——本文作者注),那也只是为了避免读者感到生疏的称谓”[8]。
从以上两种表述来看,目前国外财政学界存在着一种用“公共部门经济学”或“公共经济学”概念取代“财政学”的趋势。这种取代尽管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确实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财政学是研究政府财政收支问题的经济学,按次推理,公共部门经济学就应当是研究整个公共部门收支问题的经济学。但公共部门除了包括政府以外,还包括国有企业等部门,这样,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应当涵盖国有企业等其它公共部门。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公共经济学的著作也确实含有对公共企业定价等问题的研究。如鲍得威等所著的《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第7章就是“公共企业定价和投资准则”。这样,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就超出了传统意义上财政学。如果一本教材或著作冠以公共部门经济学之名,但仍局限于研究政府的财政收支问题,这时就显得有些名不副实。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一些公共部门经济学的作者只得在序言中加以某种说明和澄清。例如,布朗和杰克逊在《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四版的序言中就承认:“与以前的几个版本一样,在考察和更新材料时,我们是有选择的。┉┉公共企业和私有化的争论没有给予过多的注意;┉┉我们没有接受一些评论者希望增加这一部分内容的要求。如果接受的话,本书篇幅至少增加一半”。可见,从研究范围上看,公共部门经济学要大于财政学,这样,不分场合地完全用“公共部门经济学”的概念来替代“财政学”,有时就显得不妥。其实,多数人已经接受了财政学是研究政府收支的经济学的观点,这样就不一定非要用“公共部门经济学”这个概念来强调“财政学”的经济学属性。至于现代财政学既研究政府税收又研究政府支出,为了将其与传统财政学相区别而冠以“公共部门经济学”全新的名称,其实这种做法也不是很有必要。因为任何学科都是发展的,不能因为学科发展了,研究的范围扩大了,人们就轻易改变它的称谓。当然,关于“公共部门经济学”与“财政学”的关系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尽一致的看法,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学术界可能还会争论下去。
接下来,我们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说明,即财政学科与公共管理学科中的财政管理之间是有区别的。公共管理学科主要研究政府部门和非盈利组织的管理问题, 其中政府的财政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国外许多大学的公共管理学院都设有财政管理方向。例如:美国纽约大学瓦格纳学院中的公共及非盈利管理与政策项目就设有金融管理与财政方向;宾州大学沃顿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系为研究生设立了政府财政、城市财政分析等四个方向;乔治.华盛顿大学商业和公共管理学院中的公共管理系也设有政府预算及财政方向。但公共管理中的财政管理毕竟属于管理学科,它研究的重点是政府财政管理中的各种分析工具、财务核算制度与方法等等,其注重的是培养学生解决政府财政管理中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而作为应用经济学的财政学科,主要是进行国民经济管理中的政策性研究,其注重培养的是学生进行财政、税收领域政策分析和制度设计的能力。当然,学科之间的交融性是今后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所以财政学科也并不是不能涉及财政管理问题的研究,但财政学和财政管理毕竟不属于同一个学科,所以二者的研究方向应当有所侧重。
(二)财政学科与其它学科的关系
脱胎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财政学,从创立以来就被赋予了边缘学科的性质,它与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统计学乃至心理学等都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它与经济学和政治学的关系最为密切,可以说,正是经济学和政治学思想的发展决定了财政学不断变迁的过程。
1.经济学与财政学
现代财政学脱胎于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所以,现代财政理论的发展从一开始几乎就完全依附于经济理论的发展。经济决定财政成为大多数财政学教科书中的经典教条,换句话说,“现代财政学理论的每一次重大转变,都深深地刻满了经济思想变迁的烙印”[9]。
20世纪初期以来逐渐形成和成熟的福利经济学派,不仅大大发展了财政学科的理论框架,也为传统财政学转变为当代财政学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福利经济学理论也成为当代财政学形成的早期经济渊源。政府干预的思想开始通过福利命题进入到了经济学研究的领域中,同时也渗入到研究国家经济活动的财政学家们的意识中,传统保守的财政思想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古典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虽然都是研究如何增加国家福利,但福利经济学更进一步研究在增加国家财富的基础上如何增加社会经济福利问题。由于政府干预总要涉及资源的再分配,而福利经济学的根本目的就是评估资源的配置方式,所以,福利经济学为财政学的规范性分析提供了依据,或者说,“福利经济学为考察政府干预形式是否适当提供了进行考察的一个系统的理论结构”[10]。同时,福利经济学在规范性分析中的大量工具都被经济学家们运用于研究财政问题,直接涉及到大量传统财政学没有触及的对象和领域,为当代财政学的形成提供了经济思想和方法保障。
在经济学说史上,凯恩斯主义革命的意义不亚于自然科学史上爱因斯坦“相对论”的提出,也正因为凯恩斯经济学理论对国家干预理论的重新理解,使得财政学的发展产生了一次重大的转折:从狭隘的“就财政论财政”的“政府收入论”,走向了全面研究政府经济活动的“公共经济论”,财政学家们也首次扛起了“公共经济学”的大旗。当代财政学正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
“凯恩斯革命”的意义不仅在于建立了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构架,更为重要的是,政府干预经济促进经济增长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过去的那种就财政论财政并把政府经济活动作为经济增长外生变量的经济理论逐渐被抛弃。[11]自20世纪中期以后,主流经济学家基本上都成为了“凯恩斯主义者”,这使得现代财政学在研究的领域、范围和内容上得到了质的突破,传统上仅仅研究政府收入的“财政学”逐渐向全面研究政府经济活动的当代财政学过渡,财政学家们开始分析财政收入、支出结构以及它们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公共部门的生产活动以及共用品和外部性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等传统财政学没有涉及的范畴,从此财政学开始从古典经济学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3)新保守主义经济学思想与当代财政学的拓展
自20世纪70年代起,凯恩斯主义开始走下坡路,甚至一蹶不振,新保守主义经济学开始崭露头角。新保守主义经济学主要包括货币主义、供给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反对国家对经济的过度干预,主张强化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新保守主义的兴起使自由市场经济理论重新得以重视,凯恩斯理论中过度依赖政府干预和财政政策的思想得到了纠正。在此基础上,财政学家们修正了某些理论,并对货币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和供给学派的某些财政观点进行了论证。此外,为弥合经济学家们对政府和市场在经济活动中地位的分歧,财政学对于政府行为的研究还拓展到了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以公共选择理论作为基础,融合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思想,对公共部门的决策过程与不同决策结构的运行机制进行了分析,这是传统的财政学所没有涉及的范围。二是,理性地看待政府经济活动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确定政府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合理边界,对财政政策和非财政政策(如收入政策、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财政政策和非财政政策的搭配,财政政策和非财政政策的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
20世纪末新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使当代财政学的研究彻底摆脱了传统财政学的束缚,并赋予了它更深刻的经济含义。与以往的财政理论有所不同,新凯恩斯主义试图立足于经济学的基本框架来讨论财政问题,而不是局限于传统的财政学框架,从而使财政问题与经济学的联系更加紧密。具体来说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更加重视研究公共经济领域的微观基础,把实际市场的不完全作为解释经济波动的关键。第二,更加重视适度的政府干预。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的确定性边界研究是新凯恩斯主义者对于财政学最重要的贡献之一,它成为了财政学寻找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间平衡点的基础。第三,更加重视对经济运行内部的财政政策调节的研究,并强调调节的“质量”。这主要表现为对增进人力资本、研究开发等具有广泛外溢性的各种创新活动的投资与公共政策的相关性研究。
“财政”思想与国家制度间存在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因而财政理论的发展必然受政治学说变迁的影响。政治学是研究以国家为中心的各种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财政学则是研究政府收支等经济行为及其效应的经济学。二者在研究内容上存在许多交叉领域,如国家的本质及职能、公共选择、国家制度等。在实践中,各国的财政体制皆与其政治体制、国家结构密切相关,不同的政治制度、国家结构必然产生不同的财政体制安排。从理论上说,政治学的进步有利于财政理论的创新,历史上几乎每一次财政理论创新都与一定的政治思想和国家观的变化密切相关。因此,现代财政学的发展与政治学思想的变迁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1)19世纪之前的国家政治思想与传统财政学的产生
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体系十分重视政治对经济的影响,那时的经济学又称为政治经济学。斯密在《国富论》第四篇开头就指出,政治经济学是“政治家”或“立法家”的一门科学。所以,以研究“国家和君主的收入”为起点的财政学,产生于斯密创立的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绝对不是巧合[12]。17世纪英国哲学家洛克和休谟,以及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卢梭的国家契约学说和政治思想,对斯密的“廉价政府”理论的形成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斯密创立的财政学充分体现了他的“廉价政府”理论所包涵的“国家契约”思想,使财政学理论在产生之初就坚持政府收支安排的年度平衡原则,以防止政府权力的膨胀和保障个人的自由,直到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政府干预论”的出现,“国家契约”思想才逐渐失去了对财政学的影响力。
19世纪的费边社会主义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传统的自由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认为可以通过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使邮政、交通等大批产业实行国有化,在资本主义内部自然而然地发展社会主义。庇古主张政府干预垄断和外在性的思想无疑与费边的“国有化”理论存在着密切联系[13]。这种对国家作用的重新认识,使人们开始对传统的“国家契约说”的“守夜人”理论提出了怀疑,国家在资源配置、公平分配中的积极作用日益显现。财政学家们在这种政治理论的引导下,对国家的经济作用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尝试,从而为当代财政学全面研究政府的经济活动做好了准备。
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是导致当代财政学产生的关键原因,所以,影响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国家政治观点,自然也就成为了当代财政学产生的政治学基石。凯恩斯经济理论的政治学基础是英国思想家罗素的政治思想。罗素认为,社会控制和个人创造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这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罗素的思想使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看到了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与国家社会主义各自的优缺点,同时也对以“大政府”为特色的凯恩斯政府干预论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凯恩斯主义者主张在保全资本主义制度优点的同时,通过政府干预进行适当的社会控制,以此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不足和缺陷。罗素的“社会控制论”不仅使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政府干预论”有了坚强的政治学基础,而且还成为了使传统财政学向当代财政学转变的有力的推动力量。
由于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在实践中面临着困境,导致新保守主义经济学开始兴起,这使“早已被认为彻底消亡了的社会契约论在罗尔斯的整合下又死而复生”。[14]1971年美国人约翰·罗尔斯发表了《正义论》一书,以“无知面纱”重新诠释了国家契约的基础。在罗尔斯政治观的影响下,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先驱人物布坎南吸收了人类历史上许多重要思想家的政治学说,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从而把财政学的研究触角拓展到了国家政治、制度、社会选择等领域。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标志着财政学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传统的政治学说基本上属于规范研究,主要使用哲学推理和演绎的方法。20世纪中叶逐渐成为西方政治学主导的“行为主义”,则主张经验研究,注重事实资料的搜集和整理。“行为主义”对财政学的重要影响,表现在财政学的研究对象开始从“国家”转向“政府”。“行为主义”主张采用实证方法,认为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能够成为政治学研究对象的政治实体只能是政府。这使得新凯恩斯主义者对于财政学的研究能够摆脱传统的抽象“国家”概念,而直接进入到对政府部门的研究之中。
(三)财政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历史上不断变化的经济思想、政治学说和哲学理论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古典财政学发展到当代财政学其背后实际上有三大动力,即政治学国家观的转变、经济学思想理论的发展以及财政学研究方法论上的革命。根据上述财政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我们可以对未来财政学的发展进行一定的展望。
1.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使得“制度”因素有可能成为财政学研究中越来越重要的关键变量。
美国经济学家施蒂格利茨曾经说过:新制度经济学从新的视角来解释制度并检查它的结果,21世纪将是新制度经济学繁荣发达的时代,它将对越来越多的引导经济事务的具体制度安排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并且为改变这些安排以增强经济效率提供理论基础。在西方,有人把新制度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相提并论,认为它们共同构成了当代经济学的完整体系。[15]可见,新制度经济学对于经济学的影响是何等重要,同样,财政学的未来发展也不能脱离这种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相对于主流经济学来说,重要的区别在于以制度作为其研究对象,并第一次把制度作为“共用品”来进行研究,从而大大丰富了财政学有关“共用品”和正、负外部性理论的内涵;同时,新制度经济学在新古典理论框架中,将传统理论中已知不变的参数(产权制度、交易费用、经济组织)视为亟待解释的关键性变量,从而创立了其主要的理论体系: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制度与经济增长理论等。这些理论与财政学所研究的内容和范畴都是密不可分的,而且它们也会使“制度”成为财政学的一种重要的研究内容。
2.“经济实验”将会使财政学的研究方法发生革命性的改变。
20世纪初,在实验心理学建立之前,心理学一直都是哲学的一个部分,实验方法的引入才使心理学成为一门真正独立的科学。而经济学的发展并非如此。经济学较早地具备了独立、完备的理论体系,但实验检验的发展却相对滞后。从传统财政学的产生到当代财政学的形成,财政学理论一直依附于经济理论及其研究方法,进行系统的实验检验一直未能在财政研究领域中得以实施。然而,随着实验经济学的产生,经济学已经开始大量使用现代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进行科学研究,以至于理论界开始日益关注以下问题,即“实验经济学能否使经济学在未来成为真正的科学”。[16]
实验经济学开创了经济实验系统化的先河,同时它也可能会加速财政学方法论的创新。人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未来财政学理论体系的不断丰富,经济实验在财政学的研究中将会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实验经济学建立了一个全新的方法论系统,并用环境、制度、行为体系去推理经济过程和结果,而这个体系恰恰也是财政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实验经济学突出的特点在于理论研究工具的创新,它引进了实验的研究方法,从而使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发生了一次重大的变革。这也将为财政学未来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契机。通过实验工具,财政学家可以再造实验,并对不同的因素进行分析验证。毫无疑问,实验经济学的研究和分析方法将在未来财政学的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四)财政学科在中国的建设
中国财政学科的建立,始于上个世纪初从西方发达国家成体系引入的财政理论,因此一直到新中国建立前,财政学始终具有强烈地照搬西方的特色。正如千家驹所指出的:“财政学在中国本是一门输入的科学,它还停滞在编译的阶段”。[17]这一时期出现了许多由中国学者编译撰写的财政学教科书,如陈启修的《财政学总论》、寿景伟的《财政学》等等。其中,寿景伟编著的《财政学》所创立的体系,即总论-经费论-收入论-公债论-财务性质论,成为后来大多数财政学所采用的体系。
新中国建国初期,在新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财政学科面临着如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理论的任务。当时较有影响的财政学著作以来自前苏联的、介绍前苏联财政理论与实践的译著为主,如A·M·亚力山大洛夫的《苏联财政》(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53年版)和弗·吉雅琴科的《苏联财政的本质和职能》。但在引进和模仿前苏联财政学的同时,中国财政理论界也开始进行构建自己的财政学理论的初步尝试。如千家驹的《新财政学大纲》、伍丹戈和丁方的《论国家财政》、罗毅的《新财政学教程》等都是在1950年代初期出版的。而这一时期中国财政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计划经济的角度对财政理论进行阐述,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性质。
从1956年到改革开放之前,伴随着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计划型财政理论也相应得到发展和巩固。但由于受到“左”的思潮支配,财政理论处于极度贫乏中。这一时期正式出版的财政学教科书极为稀少,而1964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教研室编著出版的《财政学》(初稿)一书则是这一时期研究财政理论最为重要的理论文献。该书的体系和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中国财政理论界当时已取得的主要成果,同时也影响到其后数十年间中国财政学教科书的体例安排。
1964年8月,财政部在辽宁旅大市召开了财政学讨论会,这就是财政学界著名的“大连讨论会”,也是第一次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它之所以著名,不仅是其“第一次”的纪念意义,更是因为它是中国财政学界的第一次基本理论大论战,标志着中国财政学界最终摆脱了前苏联理论的束缚,开始独立地构建自己的财政学,也是国家分配论在中国财政理论界主流地位最终确立的标志。这次讨论会的基本主题是“财政本质”问题,明确探讨了“国家分配论”、“价值分配论”、“国家资金运动论”和“剩余产品价值运动论”等几种后来影响深远的主要观点。此外这次讨论还涉及财政范围、财政特征、财政职能、财政学研究对象等基础理论问题。其中对社会主义财政优越性的阐述,构成了此后财政学科分类中“资本主义财政”和“社会主义财政”分别阐述的理论依据。
进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政策开始了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破除计划型财政理论中过时的、教条的内容,建立符合改革(转轨)需要的新理论成为财政学科建设的工作中心。这是一个“破”“立”结合、且“破”且“立”的时代。财政理论工作者一方面翻译引进大量国外重要文献,为突破旧观念提供了丰富的新鲜营养。如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的《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1987年),是最早全面介绍西方财政理论与实践的译著,对此后市场经济方向的财政改革和实践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人们针对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财政领域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有针对性地批驳。1981年中国人民大学黄达、陈共、侯梦蟾、周升业和韩英杰所著的《社会主义财政金融问题》,力图跳出旧格局,在财政、金融、财务等范畴的联系中探讨符合中国现实情况的理论,在我国财政金融理论建设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外,陈共、侯梦蝉、袁振宇主编的《财政学教程》,许毅、陈宝森主编的《财政学》,邓子基主编的《财政学原理》等,成为当时非常有影响的财政学教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模式在中国的确立,使得财政理论也从计划型转向了市场型。其具体表现是多种财政新观点新理论的出现,并且“各种观点和理论之间的碰撞开始加剧与激化”[18]。
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财政学界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放在了对财政本质这样的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上。但伴随着中国向市场经济方向艰难地迈进,财政工作中出现的支出、收入、体制等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纷纷涌现,从而呼唤着学者们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向改革的实践。在市场化的改革中,那些计划经济中的收支举措经受着效率的检验,不断有旧的形式被淘汰,而新的手段、方式、制度则在探索中逐步稳固下来。税收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并轨”,国债制度与实践的迅速发展,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分税制”,西方国家财政政策工具的引入和使用……所有这些财政学科研究的热点与焦点,都在回应改革对理论提出的挑战,也正是它们把蓬勃的活力赋予了中国当前的财政学研究。
1978年以来,财政制度、管理和政策方面的种种举措,始终是中国经济成长与市场经济建设的主要推动力之一。这是中国“渐进式”的、自上而下改革的必然结果,与此相呼应,财政学科的发展也突出地带有以实践为导向、紧密联系政策研究的特色。转轨时期的特殊国情,推动中国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也造成国民经济面对各种的问题,从而不断为财政学研究开辟新的研究领域和提出新的挑战,造就了名副其实的“改革财政学”。
从总体上看,中国财政改革可以大致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78年到1994年,中国的商品市场从无到有地发展了起来,基本上消除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制现象。这一时期财政研究的核心是考察使用什么样的手段能够最有效地打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使各级政府、各类经济主体都融入到市场活动中来。第二个阶段从1994年至今,如何让改变粗放型经济增长的格局,利用资本市场来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是这一时期的主题。随着经济中市场成分的日渐加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力呈下降趋势。1998年以来发生的严重需求不足现象,是国民经济蕴含的种种失衡的表现,也暴露出政府财政工作中方面面的问题。对外面临着开放所造成的全球化经济的压力,对内则必须应付日益明显的市场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财政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市场化的财政政策手段熨平经济波动,就成为财政研究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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