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宗委公布2026年度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名单,全省共16家,我校作为唯一省直单位入选。
近年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融入干部党员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宣传阐释、对口支援各方面工作,有效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下一步,我校将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坚持教学、科研、人才、宣传协同发力,凝聚系统合力,加强对口支援,搭建交流平台,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党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