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学校、杭州市萧山区社会主义学校、萧山中华文化学院)是中共萧山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近年来,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恪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党校初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办学质量,获评全省首批“标杆引领类”县级党校、全省党校系统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自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发邮件到:86369556@qq.com。电子邮件发送后,请在工作日来电确认。
(三)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邮方式回复初审结果。
五、考试
报名结束后,8月中下旬组织考试。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试。考试由我校组织,分为模拟试讲、学术能力评价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人数不足1:3的,合格分为75分)。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评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以第二个环节(学术能力评价)成绩作为最终成绩,第一个环节成绩不计入总分。最终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实施前,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均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萧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负责解释。联系人:高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1-82717053、0571-82721490。
附件: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