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规则
时间:2024-03-25 09:23:51
来源:图书馆
1、读者凭本人一卡通可借阅图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教职工及研究生可借普通图书30册。借阅期间为90天。如有必要,可续借一次,时间为30天。借阅期满按规定办理续借或归还手续,否则以逾期处理。古籍、地方志、工具书、内部资料等概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览。
3、长班学员(培训一个月以上)可借普通图书30册,在学业结束前办理归还手续。
4、读者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办理图书预约请求,如有问题可到各咨询台及借还书处请求帮助。
5、图书馆对借出的图书,如因教学、科研或其他原因急需,有权提前索回,读者收到催还通知书时,应立即归还。
6、图书借阅超期、遗失等,均按《浙江省委党校图书馆借阅逾期及遗失书刊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