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建设,拟启动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浙江有全国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基地课题采取成果申报制,分为三类:
A类——不限立项数成果:各基地2023年度完成的研究成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标注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资助的,可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①网络文章被“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且点击量超过10万人次(限经省社科联推荐);②文章发表在“三报一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③在国内权威期刊、SSCI(SCI)一区期刊或A&HCI收录期刊发表的研究成果,产生良好影响的。
B类——限立项数成果:①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3年)立项且在2023年结项的基地自设课题(基地系列丛书优先),符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标准,成果有基地资助标识,未列为省级及以上课题的;②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发表的研究成果,阐释党的理论、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视频解读、采访时间需5分钟以上,其他发声点击量需超过10万人次)。该类成果立项不超过7项。
C类——预立项成果:各基地根据自身重点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谋划的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完成率80%以上,未出版),可先申报作为预立项课题。书稿正式出版、验收合格后,予以正式立项并结题(自预立项日起算,书稿正式出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以上成果在出版、发表时必须明确标注基地字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否则不视为基地成果。
成果的第一作者为课题负责人。A类、B类成果,每人每一具体类别均可立项,最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3项。本年度已立项其它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研究人员,只可立项A类、B类中的不同类别课题,每人立项数不超过2项。
基地推荐B类成果中,建设单位以外学者承担的课题不少于1/4。所有课题经省社科工作办组织专家评审后正式立项或预立项。
三、材料报送
1.《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一式八份;
2.省级媒体等各类录用证明两份(“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刊发无需自行出具证明);
3.系列丛书等专著书稿两份、出版合同两份;
4.《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5.基地自设课题相关文件。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2024年2月2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寄达(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如需快递,一律用EMS寄送(请勿用其它快递寄送)。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PDF版本)及汇总表电子稿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葛亮;
联系电话:0571-8908569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邮编:311121);
E-mail:geliang1984@hotmail.com。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
2024年2月
附件:《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书》《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