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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八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5 11:31:02 来源: 行政处(保卫处) 作者: 鲍钱松

各部门:

根据《杭州市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经综合评估并报省疫情防控办同意,特明确如下:

1、经研判,学校参照《杭州市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第2条属于特殊场所管理,继续按照《2022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八项措施》执行。

2、为了加强校园管理,访客无特殊情况不进校,在门岗接待室接待。

3、做好个人防护。继续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当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校防控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