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建设,拟启动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系列化成果,构建浙江有全国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立项事宜
本年度基地课题级别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后期资助类课题和基地自设课题。常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后期资助类课题申报不限量、不占本次基地课题立项指标,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基地根据课题立项要求给予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参照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标准,具体金额及拨付方式由各基地根据课题管理制度确定。
三、课题申报
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基地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常规课题需提交纸质申报表一式四份和纸质活页一式七份,后期资助类课题需提交申报表一式四份、匿名书稿九份、出版合同二份。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寄送基地,基地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申报表、活页、申报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手册打印。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申报表及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在“浙江社科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s://www.zjskw.gov.cn。
四、选题方向
可根据以下选题申报,也可在文化建设领域自主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重要论述研究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3.宋韵文化的内涵及其当代价值
4.浙江文化传承及其海外传播研究
5.浙江文化产业发展研究
6.良渚文化与中华五千年文明史研究
7.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研究
8.浙台历史文化研究
五、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作为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
3.常规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3)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所做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决策咨询成果需刊登在省委党校《决策参阅》或省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无关成果不予认可。
(4)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成果刊登在中央三报一刊、《学习时报》、《浙江日报》、《今日浙江》等报刊不少于2篇。无关成果不予认可。
4.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葛 亮;联系电话:0571-89085696;电子邮箱:geliang1984@hotmail.com。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邮编:311121(请勿用邮政EMS之外的其它任何方式寄送)。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文化发展创新与文化浙江建设研究中心”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