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明确将“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纳入党校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深刻阐明了其战略定位、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战略考量和更高期待。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相关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使命方向,以更多高质量成果为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有效的智力支持,切实履行好“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职责。
一、筑牢科研根基,明确核心任务
《条例》强调“科研是党校(行政学院)的基础工作”,相较于原有表述,科研工作定位从“基础支撑工作”明确为“基础工作”,这一调整意义重大,凸显了科研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中全局性、根本性的基石地位,更标志着其角色从过去的辅助性、服务性支撑,转变为与教学、决策咨询等核心职能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战略性引擎。这一定位要求科研工作必须作为一项根本性活动,全面贯穿于党校(行政学院)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为实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提供坚实支撑。
《条例》对科研工作重点任务的提法,从原来较为宏观的“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调整为“加强理论研究、对策研究”,反映了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的职能聚焦,科研工作目标更清晰、任务更明确。《条例》将“理论研究”置于首位,要求重点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科研要深入探究其内在逻辑、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着力构建逻辑严密的理论框架,深刻揭示其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及其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原创性贡献,为党的创新理论提供深厚的学术根基和学理支撑,从而增强理论的彻底性和说服力。《条例》明确将“对策研究”作为科研工作的重点任务,其核心指向是科研的实践导向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效能。这要求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必须强化“咨政”导向,紧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开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操作性的深入研究,提出既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精神,又契合地方实际的操作方案,使科研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推动科研工作实现“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双轮驱动的定位升级。
《条例》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的作用集中概括为“三个服务”,即“为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彰显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鲜明特征与独特价值。一是服务教学质量提升。高水平的科研是高质量教学的根本保障,也是科研作用于党校(行政学院)主责主业的直接体现。党校教师提升教学的科研含量,必须将最新的研究成果有机融入教学,用扎实的学术研究讲清楚党的创新理论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深刻阐释其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只有厚植课堂教学的科研深度和学理底蕴,才能“讲出理论的力量、思想的力量”,切实增强理论教育的穿透力、说服力和感染力,使学员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服务党的理论创新。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科研工作必须站在理论创新的前沿,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阐释和学理化表达,深入研究其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实践逻辑、历史必然和时代价值(即深化“两个结合”研究),为党的理论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学术滋养和学理支持,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和先锋队。三是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为党献策”功能,推动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为政策选项和治理效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撑。这“三个服务”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为科研工作指明了清晰的方向和目标。
二、突出政治属性,构建特色学术规范
坚持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条例》在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部分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三个基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个统一”(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并特别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系列要求反映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科研领域的具体落实,也体现了对科研人员政治纪律要求的进一步具体化和深化,从原来一般性地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升级拓展到当前更具体、更全面的“政治规矩”,涵盖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等多方面要求。这要求科研工作者必须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科研工作者要善于从政治上看待和分析研究问题,学术研究不得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科研工作必须清晰界定学术研究边界,明确哪些是必须坚守的“研究禁区”(如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哪些是可以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前提下大胆探索的“创新空间”。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不能模糊基本政治底线,理论探讨必须建立在坚持正确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前提之下,确保研究成果经得起政治检验和历史检验。
《条例》新增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要求。这一要求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直指当前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部分研究低水平重复、数据资料引用不严谨甚至造假、对策建议空泛脱离实际、学风浮躁等突出问题。它要求坚决纠正“唯论文”“唯数量”等不良研究倾向,大力倡导“坐十年冷板凳”的治学精神,推动科研工作者沉下心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真学问、研究真问题、拿出真成果。唯有如此,才能产出高质量、高价值的科研成果,为高质量干部教育培训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条例》首次明确提出要“制定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进一步突出“党校姓党”的特色。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其科研工作天然具有服务于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于党治国理政实践的特殊使命,其学术规范必须充分体现这一根本属性。将“为党献策”的使命要求内化为规范的具体内容,区别于普通高校和一般科研机构更侧重学术研究的评价标准,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学术规范必须强调“研以致用”“研以资政”的实践导向;评价标准不仅要看学术价值,更要看对“三个服务”的实际贡献度(如教学转化效果、理论创新贡献、决策采纳情况等)。党校(行政学院)应鼓励和引导研究者自觉运用党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和研究问题,形成具有党校特色的研究方法论体系,推动构建既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又具有学术严谨性的特色学术话语体系,从而增强党校科研的学术辨识度和影响力。构建这一特色学术规范体系,是推动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走向更高水平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确保科研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制度保障。
三、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有组织科研
《条例》在总则中新增了“坚持系统观念”作为重要的工作原则,强调要“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这一原则在科研工作部分得到了具体贯彻和深化,新增了更为细致的规定,旨在促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运用系统思维和方法,有效破解科研工作中部分存在的各自为战、力量分散、重复低效等问题,实现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三大职能的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坚持系统观念,要求打破层级壁垒、学科壁垒和部门壁垒,构建起纵横联动的科研格局。一是在纵向协同上,要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在科研方面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统筹,推动优质科研资源、专家力量和信息平台下沉,带动系统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二是在横向联动上,要大力增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的常态化交流与合作,实现优质课程、师资、案例、数据等科研资源的共建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党校系统的整体优势;三是在内外贯通上,要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同党政部门、政策研究机构、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相关单位的深度沟通与合作,构建起目标同向、资源互补、成果共享的开放型科研生态系统。
《条例》新增“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有组织科研”的要求,这是对党校(行政学院)科研组织管理模式提出的新方向和新标准。有组织科研区别于传统上主要依靠教研人员个人兴趣驱动的“自由探索”模式,其核心特征在于目标导向鲜明、组织化程度高、管理机制健全及优势独特。党校(行政学院)科研方向高度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科研选题要确保研究服务于最紧迫、最重要的现实需求,强调在研究工作中有计划、有目的、有协作、有管理地高效整合党校系统内外的各类科研资源,围绕特定目标,集中优势力量,组建跨学科、跨部门的研究团队,进行有组织的集体攻关。同时,需要配套出台一系列激励和保障的制度安排,营造鼓励协同创新的良好氛围,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广大教职工和学员强化参与有组织科研的意识和行动自觉,将个人研究兴趣与国家需求、党校使命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的政治优势、学科优势、学术优势、话语优势、平台优势、阵地优势、学员资源优势等独特优势转化为科研优势,服务于“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使命,实现成果价值的最大化。
四、守牢前沿阵地,强化意识形态引领
《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党校(行政学院)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前沿阵地”。这一全新定位相较于原条款仅将党校出版物视为“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实现了质的飞跃和系统性升级,体现了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党校(行政学院)在意识形态领域所肩负战略使命的更高期待和更重托付。这一修订将党校(行政学院)的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从出版物的局部载体扩展至包含科研在内的全部职能活动的全域要求,是对新时代党校意识形态工作战略定位、功能角色和行动路径的重构,凸显了党校(行政学院)在思想理论交锋中作为“前沿哨所”和“坚强堡垒”的极端重要职责,呼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前沿阵地”的重要论断。
在“重要前沿阵地”的战略定位下,党校(行政学院)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通过不断创新思想文化宣传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好思想引领的主力军作用,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三重核心角色”——积极宣讲者、坚定维护者、可靠排头兵。
一是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积极宣讲者。这是党校(行政学院)发挥思想引领功能的基础性工作。党校(行政学院)不能满足于传统的宣讲模式,要积极探索理论大众化传播与通俗化表达的新路径,要打造以权威解读、深度访谈、案例解析、短视频、图文直播等为载体的融媒体产品矩阵,运用生动鲜活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努力实现“破圈”传播,覆盖更广泛的社会群体。宣讲既要确保学理准确、原汁原味,又要注重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同时,要立足国际视野,拓展对外传播渠道,创新构建融通中外、易于理解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有效回应国际关切,提升国际话语权。
二是当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坚定维护者。这是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前沿阵地的战斗性体现。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复杂的斗争形势,党校(行政学院)必须守牢主阵地,敢于亮剑,建立覆盖科研、宣传、网络、出版等各环节的全流程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科研成果的意识形态审查,严格把关课题立项、成果发表、学术交流等环节,坚决阻断各种错误思潮渗透的渠道。不能仅仅被动防御,更要主动发声批驳,要进一步加强对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和“普世价值”论等错误思潮和观点的深度学理批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锐利武器,深刻揭露其理论谬误、政治意图和现实危害。
三是当好用党的意识形态引导社会思潮的可靠排头兵。这是党校(行政学院)发挥引领作用的关键环节。要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引领,积极介入社会思想领域。密切关注社会思想动态,特别是围绕重大改革举措出台、重要政策调整、重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等,精准研判和引导社会思潮、舆论走向。针对社会关切和思想困惑,组织专家学者及时有效发声,运用党校(行政学院)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进行权威解读、解疑释惑、澄清谬误、辨析是非,及时消解公众的认知偏差和误解,有效疏导社会情绪,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通过持续有力的正面宣传引导和深度理论阐释,努力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使党校(行政学院)这个前沿阵地真正成为凝聚社会思想、汇聚复兴伟力的“强磁场”,不断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筑牢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思想根基。
(作者沈现斌系广西百色干部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教师;张东成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