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时间: 2025-07-17 11:11:05 作者: 浙江省委党校

各有关会员单位:

今年下半年,学会继续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社科信息学会研究课题结题鉴定工作。依照《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现将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2023年度立项课题。

二、结题材料及要求 

1.《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一式贰份及电子版; 

2.研究成果报送要求:

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复印件一式三份(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 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交研究报告一式三份及成果电子版,由省社科信息学会组织专家进行书面鉴定。 

研究报告中主要成果已公开发表,或获得厅局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被厅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肯定并采纳吸收另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可免于鉴定

3.学会于10下旬组织课题结题鉴定工作,请相关会员单位组织好结题工作,于1015前统一将结题材料报送学会联系人屠雷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江涵300号之江文化中心浙江图书馆9楼,电话:057187987705);电子版申请材料请发送到tulj@zjlib.cn

三、其他事项

1.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2023年研究课题成果”字样。 

2.未通过鉴定或验收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在2026年6月30日前重新申请验收、结项。二次申请仍未通过者及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未申请课题结项的课题,省社科信息学会予以注销课题。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能申报学会年度研究课题。 

附: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docx

 

 

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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