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5-03-18 10:58:00 作者:浙江省委党校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高选拔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信息;畅通咨询沟通渠道,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权益。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教育长任副组长、纪律检查负责同志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统筹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

研究生部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与组织实施,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各学科(专业)制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实施方案,成立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另设秘书1人,负责复试记录等相关工作。

校纪律检查部门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与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申诉或举报,接受考生反映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

办公室、行政处、信息管理部以及总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应急处置、设备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复试方案

1.复试方式。我校全部学科(专业)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先后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322日开始,于47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之后择期开展,于428日前完成。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发布)。

3.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科(专业)结合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与生源情况确定合理的复试差额比例,在满足生源选拔需要的前提下,适当控制复试人数。

4.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笔试MPA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含听力与口语)。英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社会工作硕士MSW的考生另需加试。

5.资格审查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实施细则。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到我校研招办,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有关文件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四、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硕士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198分,单科按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10100 

哲学

321

39

59

020100 

理论经济学

323

40

60

030200 

政治学

323

40

60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23

40

60

030700 

中共党史党建学

323

40

60

035200 

社会工作

323

40

60

120400 

公共管理学

333

41

62

125200 

公共管理

198

38

76

 

五、复试内容说明

1.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试旨在进一步考查考生对复试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内容要注重同初试内容的相互衔接与补充,以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MPA笔试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2.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两个方面,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听力、会话及口头表达能力等,主要形式为用英语会话交流,口头翻译短文材料,或朗读短文并回答相应问题等

3.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等,其中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考核选拔,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以随机抽取题签回答问题专家提问个人汇报等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以及跨专业报考MSW的考生(本科非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须加试复试专业的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六、复试权重及成绩使用

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MPA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综合面试和英语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比20%+综合面试(占比60%+英语测试(占比20%)。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占比4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公共管理硕士(MPA):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过程管理

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及资格审核;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复试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研究生部会同校纪律检查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八、调剂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调剂。调剂具体要求与办法按我校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执行。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1.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并列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余额,在调剂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有加试科目的,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若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或弄虚作假等情形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7.我校录取的考生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8.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十、信息公开与纪律监督

1.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在复试、调剂阶段,提前通过我校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办法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录取阶段,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严格招生复试过程监管与责任追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复试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抵制“人情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纪违规或违法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学校纪律检查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巡查与监督,受理招生过程中的异议、申诉或举报,接受考生反映问题并及时调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研究生部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诉与监督电话:0571-89082932,邮箱:zjdxjw89085078@163.com

十一、其他

1.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网址:http://www.zjdx.gov.cn/col/col1229656766/index.html)及“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为我校发布招生考试各类信息的官方平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平台以及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相关通知、文件或发送信息,均视为送达,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保持个人通讯方式畅通。

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4.本办法由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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