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干部教育培训发生了根本性变革并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在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片面强调自身特色,忽视了党对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片面追求教学形式的新颖性、鲜活性和多样性,忽视了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片面追求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干部教育培训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影响了干部教育培训的高质量发展。从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看,要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以下几对关系。
一、在功能定位上,必须妥善处理干部教育培训的共性要求与彰显特色之间的关系
当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多元化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体系。这些不同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共同承担着“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姓党”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恪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的有机统一,助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必须坚持组织需求第一、兼顾岗位需求和学员个性需求,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研究,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守正创新、从严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等等。
在贯彻落实中央对干部教育培训上述共性要求的同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从实际出发,立足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培训,把共性要求融合于办学特色之中。2023年3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强调: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自觉在党的新的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精准定位,自觉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2023年10月颁布的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指出要“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培训机构体系。”与此《条例》同时印发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也对不同类别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目标进行了强调,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深入挖掘利用红色资源,提升办学能力,不断推动规范化、特色化、内涵式发展。”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体。干部教育培训的共性要求和特色彰显之间的关系并非矛盾关系,而是具有内在一致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深入挖掘特色资源禀赋,强化学科建设,构建有自身特色的教学内容体系、方式方法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不断彰显办学优势,着力打造自身的办学特色和教学品牌。如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体系的构建,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依据,深挖当地特色资源,开设、开发相应的特色课程,在“讲全、讲准、讲深、讲透”的基础上,进一步“讲实、讲活”,着力提升理论教育的鲜活性和吸引力。
二、在培训内容上,必须妥善处理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与履职能力培训之间的关系
教学内容是干部教育培训的根本性问题,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载体,主要解决“教什么”“学什么”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各级党校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协同发力,努力使理论教育更加系统深入、党性教育更加触及灵魂、能力培训更加精准高效。”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是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布局构建、教材和课程体系建设、班次课程设计的重要遵循。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全面、深刻领会这一论断的重要内容。
一是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功能定位确立培训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党校(行政学院)要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性教育干部学院要用好红色资源,突出办学特色,要发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阵地作用;社会主义学院承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及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等培训任务;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重点是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重点是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可见,不同类别的培训机构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培训任务,故其教学内容也应有根本性区别。
二是辩证处理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三者之间的关系。《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等干部教育纲领性文件明确要求:“市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总体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每学期总课时的20%。”可见,就党校而言,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平行、并列的。
三是根据各班次的培训主题确定具体的教学内容。围绕培训主题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规律。就近年来的干部实践而言,大部分培训机构的班次是围绕某一主题而设立的,如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班、加强党性修养专题班、履职能力研讨班,等等。同时,这些班次的学制普遍偏短,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性教育干部学院的许多班次的培训时间在10天左右。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既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又要精准化开展履职能力培训,这是很难做得到的,也是不太现实的。因此,必须根据培训主题和学员,一班一策,确立各班次的主要教学内容,才能突出培训主题,避免教学内容一般化,才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在方式方法上,必须妥善处理守正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方式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标而采取的组织形式、策略和手段,是影响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培训、在职自学等;干部教育培训方法主要包括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与过去相比,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新颖性和鲜活性。但从近年来的干部教育实践来看,当前的方式方法创新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教学方式方法创新中过于注重情感冲击在教学中的作用,弱化了理性思考在教学中的作用,忽视了干部教育培训是一个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过程;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讲故事很过瘾、讲道理很生硬,过于注重历史细节和故事的生动性,把“道理”“学理”“哲理”淹没在细节和故事之中;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相脱节,表面上看热闹有吸引力,学员的参与度高,体现了学员的主体地位,但教学内容缺乏深度和广度,学员热闹之后毫无学习收获;有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脱离自身实际,为创新而创新,照搬照抄他人的方式方法,甚至把一些主要用于能力培训的方式方法也搬到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之中,等等。
教学改革创新是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生命线,但教学改革创新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提升办学质量。因此,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首先必须坚持效果导向。须知一切无利于教学效果的创新都是无用的创新;其次要坚持形式服务内容的原则。采取什么样的教学形式和方法,应以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为依据,综合权衡,而不能重形而不重神;再次,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创新不是抛弃过去的好传统好方法。不同的方式方法不仅有自身的优缺点,而且有自身的适用范围。如果把不同的教学方式方法有机融合起来,则可扬长补短。如讲授式教学能够较好地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有效地向学员传送系统、完整的信息内容,但也容易出现“满堂灌”、课堂气氛不活跃等问题。但如果在其中融入音像教学、研讨式教学,不仅体现了学员的主体地位,而且提升了课堂教学的鲜活性和吸引力。
四、在办学目标上,必须妥善处理办学规模与政治效益之间的关系
办学规模是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能力的一个重要表征,也是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从当前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来源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既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为了维持运转,大规模招揽班次,甚至超负荷运转。由此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缩减人力成本,如减少带班老师数量或临时聘请一些未经培训的社会人员参与带班。二是减少培训环节,训前调研不充分、训后评估流于形式。甚至上一个培训项目刚结束,就“紧锣密鼓地进入到下一个培训项目的策划与实施,缺乏项目复盘、经验总结、跟踪问效机制,对学员后续跟踪和持续关注远远不够。”三是授课老师疲于应对运转,无时间无精力钻研教学和科研,甚至出现“一稿讲多年”“谁来都是这一稿”的现象。四是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因为校内场地有限,就临时在外租赁场地办班,给教学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也潜藏了许多不安全因素。五是因为班次过多,造成教学资源紧张,特别是一些常用的现场教学点经常要等候排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政治立校始终是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的第一原则。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把政治效益放在首要位置,把办学规模和政治效益统一起来,自觉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推动党和国家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不能本末倒置、搞“大撒网”式招生办班,搞“贴牌式”培训。
同时,干部教育主管部门也应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一方面要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督促其规范运行;另一方面也要正视其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帮助解决其自身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经费保障问题、教学场地、办学空间等问题,努力破解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五、在师资保障上,必须妥善处理专职教师和外请教师之间的关系
影响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因素很多,但“人”是最关键的因素。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党校所有财富中,教师和其他各类人才是最宝贵的财富;在党校所有资源中,优秀教师和优秀人才是最急需的资源。”由于各种原因所致,当前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对“专兼结合”的理解有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应当按照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但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把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外请教师队伍上,忽视了自身师资队伍的建设,进而导致培训机构自身师资力量薄弱,专职教师比例严重偏低;二是由于师资数量不够,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不得不身兼数职,导致教师学科研究方向模糊泛化,进而影响了培训机构的学科建设和课程开发;三是由于课程开发能力较弱,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专题课主要依赖外请,只有少数现场教学是自己的师资。而过多地依赖外请教师,不仅削弱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而且也可能因为外请教师的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教学质量(如临时变更日程,影响教学内容的内在逻辑性;突发原因,无法前来授课,造成核心课程缺失)。
稳定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首要保障。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在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的基础上,适当扩大专职教师比例,强化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其次要按照“精而管用”的原则遴选外请教师,优化外请教师队伍结构;再次是发挥外请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专职教师、外请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融合,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为干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作者系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教务部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