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党校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 2024-08-29 16:09:04 作者: 浙江省委党校

1、 “零碳”党校基本要求评价

“零碳”党校基本要求按表1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



表1“零碳”党校基本要求评定表

序号

项目

评价方法

结果

1

确定管理负责人,并有效落实党校“零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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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立管理团队,并且落实了相关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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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立党校“零碳”管理机制,制定党校“零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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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确定实现“零碳”党校的路径,并制定年度节能减碳目标指标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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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近三年内,完成上级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减碳考核目标。

近三年(不足三年按照开始投入使用时间之日起计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累计下降值是否满足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