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阅》2024年第80期《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建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系列研究之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制定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当前,我省如何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基础上,迭代升级成履职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明晰基层权责、构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老大难问题,是一个重要课题。课题组对此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一是变“碎片规范”为“系统集成”;二是变“先行实践”为“先发优势”;三是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四是变“单向发力”为“协同联动”;五是变“建好晒好”为“管好用好”。
执 笔:王 龙 王伊君 吴昊峥
省委党校中青二班一支部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