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财科教〔2022〕4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社科联(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高水平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根据《财政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11月22日
全文链接如下:http://czt.zj.gov.cn/art/2022/12/5/art_1164176_589255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