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布日期: 2022-07-28 19:59:11 作者: 公共管理教研部

1.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公共管理学科是我校办学历史较早、学科基础较好、优势较为突出的学科。本学科于2003年获得行政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置有行政管理、法治政府、社会治理等培养方向。本学位点以原行政管理教研部为基础,整合公共管理教研部和法学教研部相关师资力量发展而来,主要依托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地方政府创新实践研究”、地方治理创新研究所、法治政府研究所、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党内法规与政党治理中心等平台,不断优化“四位一体”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使研究生既能够系统地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又能够很好地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研究现实问题的能力,从而成为能够胜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以及公共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近年来本专业毕业研究生考上博士继续深造的同学:

姓名

年级

考取博士院校

李悟

2017级

中国人民大学

王媛元

2016级

兰州大学

王宇

2015级

中共中央党校

蔡延东

2009级

华东师范大学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MPA)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于2014年获得MPA(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成为全国第六批MPA培养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指委指导意见,结合党校特色和浙江省对高层次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我校MPA设立“行政管理与地方治理创新”与“区域发展与城市经济管理”两个专业方向。学位点目前共有专职教师60余名,其中9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还聘请了59位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党政领导干部为兼职教授及校外导师。2015年正式开始招生以来,始终坚持“国家标准、党校优势、浙江特色”的办学理念,坚持培养质量立基、社会效益优先的办学原则,逐步探索出研究生教育与青年干部成长规律相结合的办学路径,初步形成了高质量的MPA培养体系,并先后获得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全国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一等奖等奖项,MPA研究生报名人数和培养质量进入良性循环轨道,受到MPA研究生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