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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 打造数字治理浙江样板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日期: 2019-06-13 14:11:56 来源: 浙江省委党校 作者: 科研处

 

 

课题组调研发现,在当前我省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进程中,“基层治理四平台”在平台性质定位、组织架构、功能发挥、网格基础、信息整合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优化空间。

一、性质定位需要进一步明确

调查显示,我省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对“基层治理四平台”有不同理解和定位:一是将“四平台”定位为政府条块职能的整合平台,即在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方面实现政府条块职能的有机整合。二是将“四平台”定位为信息数据的集成平台,即通过整合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政务服务网、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平台等,实现基层治理数据的大整合,以及信息的快速流转与处置。三是将“四平台”定位为多元治理主体的联动平台,即政府职能部门、村(社)、网格、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四是将“四平台”定位为治理事项处置指挥平台,即将治理事项通过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分派到各个条块进行处置。

课题组认为,“基层治理四平台”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同时集成“职能整合”、“信息网络”、“全科网格”的数字化复合型平台,是新时代我省基层治理体系的系统性变革。建议将“基层治理四平台”改称为“基层治理大平台”,并统一认识,打造我省“覆盖县乡、功能集成、运行协同、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组织架构需要进一步优化

我省“基层治理四平台”在组织架构上已基本成型,包括了政府基层治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囊括了基层治理的主要任务。但从实践来看,这种组织架构在平台设置、人员设置、事项设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一是平台设置方面,许多地方把“四平台”中的便民服务平台等同于镇(街)的便民服务中心,而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这使得便民服务平台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的整体运转相脱节。建议加大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在平台打通、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整合力度。二是人员设置方面,目前我省少数地方存在人员下沉“名到人不到”的问题,不少地方下沉人员的管理权限仍旧不够明晰,建议合理划分镇(街)与政府职能部门在下沉人员的管理、考核、任免三方面的权限,进一步完善下沉人员的属地管理制度。三是事项设置方面,赋予地方(县市区)自主设置“基层治理四平台”具体事项的空间。总体来看,我省“基层治理四平台”的设置没有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治理事项的差异,存在一刀切现象,不能较好契合地方治理需求。建议在确保基本架构稳定基础上,考虑镇(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治理基础差异,赋予地方(县市区)自主调整平台设置的适度空间。

三、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强化

调查显示,在便民服务方面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够匹配、服务主体单一、服务链条过短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一是更新事项清单,拓展服务内容。现有便民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社会保障、民政、计生等公共服务事项,无法较好涵盖当前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应结合当前群众公共服务需求新变化,进一步拓展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议将法律援助、卫生健康、为老为小、精神疾病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新需求、新要求整合进平台。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多方联动服务。我省“治理四平台”改革在便民服务上主要依托政府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专业化服务能力较低。建议借鉴杭州余杭、绍兴枫桥等地经验,在平台接入更多家政、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形成一元多方联动治理格局,从而降低治理成本,提升服务专业化能力。三是下沉服务事项,延展服务链条。我省部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专职服务人员缺乏、业务水平低下等问题较为突出。建议在更新镇(街)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将适宜下沉的民生服务事项进一步向社区下沉,镇(街)便民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向社区下沉,变窗口被动服务为上门主动服务,解决服务诉求渠道不够畅通、服务信息不够对称的问题,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四、网格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调查显示,网格基础仍不够扎实,需要进一步夯实。一是进一步规范网格工作事项。我省“基层治理四平台”主要依托网格,但网格工作内容过多,各地网格工作清单规范化和清晰化程度参差不齐。建议出台浙江省网络信息编码指南,逐步推进全省网格“统一编码”、“一格一码”工作,实现网格信息数字化;在此基础上,各地(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进一步规范网格员职责目录清单,梳理“一件事”并进行赋码,“一事一码”,推进各类事项自动化派单。二是合理界定网格员与村(社)组织、社区工作者的权责。我省基层虽然配备了网格员,但是部分网格长、兼职网格员甚至专职网格员由村(社)组织负责人、社区工作者兼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社)组织和社区工作者的负担,不利于本职工作的开展。建议参照“政社分开”、“居站分离”等原则,清晰界定网格员与村(社)组织、社区工作者之间的权责边界,在此基础上统筹使用好这几支队伍。三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员管理。网格员在履职中常因职责不清、考核激励不完善、标识不清、素质不高等问题影响其履职效果。建议建立网格事项准入制度,以责权利统一为原则,厘定职能部门与网络员的职责边界,避免网格员成为基层治理的兜底人;调整以信息平台量化数据为主要指标的网格员考核激励机制,加大民生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权重;统一网格员身份标识;以实际问题为导向,精准设计业务培训内容,提升网格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信息整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调查显示,在信息深度有效整合上仍显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融合。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信息化顶层设计。省级层面“基层治理四平台”重大通用应用系统建设各自为政,难以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应加快推进“掌上基层”建设,统筹“四平台”重大通用应用系统和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实现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二是加快推进全省数据协同共享。目前我省“基层治理四平台”信息整合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部门之间基础数据缺乏集成应用、收集编码格式不统一,条线之间业务数据难以打通,引发重复审批,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建议加快推进我省各级条线部门信息系统与省协同平台的对接打通,实现接口通、数据通、业务通,充分发挥省协同平台的“桥”功能。三是明确浙江政务服务APP是报送信息的专用渠道。调查显示,我省基层网格员信息报送APP多达10余个,多种移动终端和APP应用的存在,导致了条线信息多头报送,加重网格员负担,增加政府开支。建议逐步清理浙江政务服务APP以外的其他移动客户端;同时进一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APP操作界面,便捷镇(街)工作人员、网格员和群众的实际运用。

 

课题组成员:董敬畏(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教授、副主任)

                   黄鹏进(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鲁  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

        执     笔:董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