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严格上课纪律,规范教学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要求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教学活动均须考勤。
(二)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课处理。
(三)班主任应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
二、考勤方式
(一)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在上课前、下课后通过电子考勤设备进行考勤。考勤方式以电子考勤、班主任记录和研究生部检查相结合,以电子考勤后台数据为主要依据。
(二)班主任每次上课前应将学生桌签按序放在课桌上,督促学生严格按座位就座。班主任应如实填写考勤表,于课后的周一前将考勤表和请假单上报研究生部。
(三)研究生部根据电子考勤后台数据统计考勤情况,并在课后的周一公布。如与上报的考勤表有出入,班主任应立即进行沟通和说明,过后不再修改。每次上课时,班主任应在班内公布上次课的考勤统计情况。
三、请假手续
(一)请假2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连续请假2天以上须报研究生部批准。上课前,班主任应将请假人数和名单告知任课老师。
(二)请假手续的办理:
1.病假:学生因病或治疗休养不能到校学习,须持医院诊断证明书或单位证明,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以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2.事假:学生因事不能到课,须提前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3.公假:学生因重要工作不能到课,须持单位证明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四、考勤结果运用
(一)考勤结果与课程成绩挂钩。每门课平时成绩满分为20分,全勤可以获得满分,缺课按以下情况扣分:
1. 9次及以上的课程每缺课一次扣2分;
2. 6-8次的课程每缺课一次扣3分;
3. 5次及以下的课程不计平时成绩;
4. 迟到、早退及公假减半扣分,旷课加倍扣分。
(二)课程面授结束,班主任应汇总该门课考勤记录,并与研究生部有关人员核对,管理人员应及时公布学生考勤情况。公共课、基础课、方向课缺课超过三分之一,选修课缺课超过二分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正常考试,必须进行重修。
(三)期末考试前,研究生部根据考勤记录,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
(四)任何人不得虚报、修改学生的考勤记录。
(五)研究生当年到课率排在本班后50%,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