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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发布日期: 2014-03-27 16:57:37 来源: 《决策参阅》第42期 作者: 科研处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编者按:本文是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沈立江同志牵头的课题组在“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统一,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并指出,在面临各种挑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更加珍惜过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方面的成功经验,为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报告在会议上发表后,引起了与会者的热烈反响,与会者普遍反应,浙江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经验很值得研究与重视。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理念。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高举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民主、科学大旗,把建立现代民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作为自己不懈的追求。如果说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共和国是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奋斗目标的话,那么,把民主的普适价值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道路,则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在深刻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深刻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的基础上,广泛借鉴人类有益的政治文明成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逐步走出了一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相互促进的道路,不仅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了民主政治的可持续进步,为实现民主的普适价值贡献了丰富的“中国经验”。

浙江长期走在改革开放实践的前列,30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和首创精神,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大胆探索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有效地调动了全省人民自主创业和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不仅克服了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匮乏等不利条件,实现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令人瞩目的“浙江现象”,而且形成了民主政治建设试验高度活跃的局面,全省各地涌现出了大量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案例,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累和贡献了丰富的具有原创性的实践经验,成为将民主政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主政治可持续进步的成功典范。

一、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统一,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

繁荣的市场经济、成熟的民主政治秩序,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建设孜孜以求的目标。无论是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还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经验教训都充分地表明,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有着重要的内在联系。一方面,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有稳定的政治秩序来作保证,社会发展的活力需要通过落实人民的民主权利来激发;另一方面,民主政治的顺利推进也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来为其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创造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支撑条件。

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决定了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各国都需要根据自身的国情,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条件,选择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突破口及其具体实现形式。不切实际地追求理想化的民主模式,照搬照抄它国的民主制度框架,试图通过一两次改革就建立起有效的民主政治秩序的做法,都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可持续进步,也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甚至可能带来灾难性的社会后果。

改革开放30年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成效最为显著的30年,这里,一条根本性的成功经验,就是中国始终把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探索两者相互促进的互动机制。十年动乱不仅使改革前夕的中国民生凋弊,经济陷于崩溃的边缘,而且民主法治秩序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面对这一现实挑战,我们党从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明确地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作为改革发展的重大任务,作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邓小平一再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党不断深化了对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地位的认识,党的十七大明确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阐释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政治建设相统一的“四位一体”的宏大事业,深刻地体现了我们党将民主政治建设内化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之中的战略构想。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一致性,不仅体现在它们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重要目标、重要任务的统一性上,而且体现在两者在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相互制约的现实关系之中。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是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揭开序幕的。正是这一场思想大讨论、思想大解放,打破了“两个凡是”的思想禁锢,极大地活跃了党内和全社会的民主空气,为经济体制改革奠定了不可缺少的思想基础。更进一步地,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是以落实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为突破口的。邓小平一再强调,“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我们讲社会主义民主,这就是一个重要内容。”这些都表明,中国的改革开放实践,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统一的过程,一个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互协调的过程。那种将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理解为单纯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的论断,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正是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健的推进,营造出了稳定的政治秩序,激发出了全社会压抑已久的发展活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体制的改革,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引发了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迁,既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挑战、新任务,也为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出了新的有利条件。在适应经济社会变迁不断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与行政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党逐步找到了一种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抓手和突破口,循序渐进地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运作模式,形成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渐进式民主建设道路。这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内在要求的民主政治发展模式,从发展绩效来看,取得了三项重大成就:一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复杂局势下,始终保持了政治局势的总体稳定,成功地避免了许多发展国家在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出现的政治局势动荡不休的局面;二是政治局势的稳定以及社会发展活力的有效激发,使中国创造出了“增长的奇迹”,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三是在经济发展充满活力,社会结构急剧变迁的同时,中国实现了民主政治稳步、持续的发展,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各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中国改革发展30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昭示着一个重要事实:要将民主的普适价值转变为既能满足民众的政治参与愿望,又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治秩序,就不能将民主政治建设游离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之外。只有内生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之中,并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相互匹配、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的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其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积极功能,才能实现民主政治的可持续进步,也只有这种民主政治建设,才能给国家和民众带来真正的福祉。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在逻辑和基本特征在浙江改革发展的历程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浙江模式”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在于形成了一种市场发育、社会成长与治理创新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一种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开明务实,从改革伊始就致力于落实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鼓励、支持和引导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体制创新试验,从而使浙江率先形成了市场化、民营化的体制创新优势,实现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区域市场体系的率先发育及其相对成熟,人民群众享有的全国领先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各种类型的民间组织的健康成长,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和人权观念,为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序推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浙江因此成为民主政治氛围最为浓厚,民主政治建设试验最为活跃的省份之一。

二、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浙江现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道路的生动体现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同时,民主政治创新试验异彩纷呈,涌现出了大量极具原创性的民主政治试验的成功案例,形成了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浙江活跃的民主政治建设试验及其取得的丰硕成果,深刻地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模式的巨大现实生命力。

1、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主动地落实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为浙江形成市场化、民营化的体制创新优势,营造出“老百姓经济”格局,创造了最为重要的政治条件。

作为一个国有经济力量弱小,集体经济基础也相对薄弱的省份,浙江各级党委政府在改革伊始,就本着以民为本,体恤民情,尊重人民群众的自主选择的开明政治态度,对老百姓在体制外的自主创业活动采取了默许、宽容和积极引导的政策,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了最为宽松的政治环境。温州在80年代初就提出了“允许试、允许看、允许改”,“看不准的事,不表态”等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务实方针,义乌则率先出台了“允许农民经商、允许长途贩运、允许开放城乡市场、允许多渠道竞争”的开放政策。随着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显著的增长绩效,各级党委政府更是自觉地致力于为老百姓争取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权利,千方百计地保护群众的创业热情。

浙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还权于民,确立民众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经济民主权利的过程。而正是经济民主权利的率先确立和有效保护,极大地激发了浙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使浙江得以充分发挥工商文化发达,民众的自主创业热情旺盛,民间企业家资源丰富的优势,迅速形成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优势,催生出了全国罕见的“大众化创业”现象,造就了浙江独特的“老百姓经济”。可以说,没有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开明务实的政治取向,没有各级党委政府对老百姓自主创业精神的精心呵护,对基层干部群众自发进行的各种体制创新实践的扶持,浙江就不可能形成“大众化创业”的局面,形成市场化、民营化的体制创新优势,实现经济的超常规发展。

2、浙江在稳步地推进各项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同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大胆创新,不断完善民主政治的运行机制,为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旺盛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从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健全民主制度,创新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激发各级干部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浙江民主政治建设一个重要的务实性战略选择。在党内民主的探索上,浙江省委审时度势,从1985年起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双推双考”为主要形式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从“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各地还创造性地摸索出了“分类资格考试、有限公选”、“市县联合公选”,以及“民主提名推荐、差额竞争选举”等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决策机制,有效地激发了各级干部干实事、谋实功的热情。台州椒江区从1988年就开始致力于党代会常任制的探索,逐步形成了以“党代表任期制、党代会年会制、全委会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会常任制的制度框架,在增进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的民主化、制度化的决策机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党内民主探索实践最重要的成功案例。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上,浙江早在1979年就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试行细则》,对如何确保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选举的公正性和公开性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随后浙江各级人大又通过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针对外来人员大量涌入,并对浙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新情况,2001年义乌市大陈镇在全国率先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纳入人大代表选举范围,次年这一创新更是被推广到了义乌市的人大代表选举,这种赋予外来人员平等政治地位的制度创新,对于增强外来人员对浙江的认同感,平等地参与浙江经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在行政民主方面,从80年代中期坚持“省管县”的财政和人事体制,到90年代以来连续四轮实施“强县扩权”改革,再到“强镇扩权”试验和目前全面推进的“扩权强县”改革,浙江广泛而持续性地推进了权力下放的行政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赋予了县级政府和基层政府的行政自主权,有效地调动了县级政府和经济强镇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推进体制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造就浙江全国独一无二的县域经济现象,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支撑,同时也为推进中国行政体制的民主化改革,建立扁平化的政府管理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3、浙江在大量探索性试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上形成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运行机制和创新载体,以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民主有着不同的价值诉求,因而也有不同的民主实现形式。实践证明,选举只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决不是民主的全部内容,人民群众能否通过便捷有效的渠道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直接决定着民主的最终实现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各地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民主参与要求,致力于从民主政治运行的各个环节上探索落实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形式,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创新机制和载体,极大地丰富了民主参与的形式和渠道。

在选举民主方面,浙江不仅逐步完善了诸如人大选举、农村和城市社区选举等民主选举制度,而且创造出了“自荐海选”、“海推公选”、“公推公选”、“两票制”等民主选举的有效形式。余杭、椒江等分别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工会、团委的直选,宁波则于2007年在全国最早完成了全部城市社区的直选。

在民主决策方面,在事关百姓民生问题的重大公共决策过程中引入民主听证制度,在浙江已经成为普遍的做法。2000年7月浙江省人大围绕《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在全国率先举行了立法听证会。2001年8月又就《浙江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草案)》举行了该条例的国内首个立法听证。浙江省政协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推进民主听证制度建设,自2002年以来先后就医疗、教育、环保、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每年举办一次民主监督听证会。为进一步扩大政府决策的民主参与,浙江省政府2005年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从决策程序上对民主参与的要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温岭市新河镇从2005年开始开展“参与式预算”试验,直接在乡镇财政预算上引入民主化的决策机制,而泽国镇的“重大公共事项民主决策”试验,则以协商式民主恳谈的方式实现了政府行政目标与公众意愿的直接对接,都为决策民主化的探索贡献了原创性的成功经验。

在民主管理方面,2002年余杭区围绕推行“四个民主”,全面落实村民的民主权利,在中央出台相关制度之前推出了《村务工作规则》,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就村级组织的基本工作、财经管理、议事决策、民主监督、组织议事以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设立了详细的操作规则。奉化市、仙居县等地则进行了“村务公决”的大胆尝试,凡涉及村庄重大事项均以村民公决的方式裁定。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浙江省下发了全国第一个规范村级组织运作的工作规则《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2006年又出台了《关于实施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将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统一规范为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公开承诺、监督实施五大流程。目前,我省农村社区治理正朝着十七大提出的村民自我管理的共同体方向发展,村级组织的民主化管理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先后有8个县(市)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称号,有16个市(区)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区),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在民主监督方面,浙江省委着眼于发挥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主体作用,率先尝试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增设群众评委,吸收群众参加面试评分。2003年我省还率先建立了各级党政“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并逐步将其覆盖到全省各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全省各级人大也积极探索政府部门述职评议和行政执法评议,创造了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新形式。乐清市人大还从2007年起率先实施行政首长一年“三考”制度,对分管副市长的工作进行公开的追踪监督。温州的“代表在线”则人大的法定监督权同媒体的监督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实现人大监督的公开化,提升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创造了一种新的有效形式。在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方面,2004年武义县后陈村以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独立开展村务监督工作,为从组织架构上探索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监督机制贡献了独到的经验。

4、浙江社会各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不仅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利益表达和协商的渠道,而且有效地增强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互信和沟通协作,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民主的实现形式同经济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技术条件,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不断创新民主参与形式,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除了在现行民主制度框架内探索民主政治运行的有效机制,近些年来浙江各地还积极致力于探索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协商民主形式,进一步健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表达机制。1999年6月诞生于温岭市松门镇的“民主恳谈会”,作为一种便捷的利益表达渠道,一种干部群众对话沟通的平台,以及社区及地方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协商机制,目前已经在全省范围得到普遍推广,并派出了多种创新形式,成为浙江地方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

针对社会矛盾凸显期民生问题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近年来浙江各地广泛开展了“以民主促民生”的探索,将民主协商作为保障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的重要途径。2001年杭州市在“满意不满意机关”的评选过程,创造出了直接从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反馈中确定民生工作重点的“七难”问题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了普通市民在民生保障政策制定上的话语权。近两年来,杭州市还从老百姓“身边的民主”做起,大力开展“以民主促民生”试验,形成了“问情于民落实知情权,问需于民落实选择权,问计于民落实参与权,问绩于民落实监督权”的一整套民主化运行机制,不仅有效地促进了民生问题的破解,而且对于推进民主价值理念转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方式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健全利益协调的民主协商机制方面,义乌市创造了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由工会组织沟通劳资双方,联合权益保障的相关职能部门,以沟通协商为主要手段,以法律援助为保障,及时、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温岭市则通过组建行业工会,改变单个企业工会在工资谈判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创造了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工资集体谈判协商制度。这些探索对于缓解劳资纠纷,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针对互联网的普及给公共权力的运作提出的新挑战,及其为民主实现形式的创新提供的有力技术支撑,浙江各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网络民主协商尝试。各地不仅把网络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窗口,而且借助于互联网的信息互动功能,广泛建立党委政府与普遍民众对话沟通的平台。天台县的政府效能网首创政府与民众直接沟通的互动模式,在增强政府部门对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回应性、增强政府工作的社会监督等方面收到了明显的成效。杭州市则于2008年首次在网上公开征求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并首创网络视频直播市政府常务会议,让市民直接以文字或视频的方式参与到政府会议过程中来。这些都极大地丰富了民主协商的形式,对于增强政府与民众的互信,疏导群众的不满情绪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三、浙江丰富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民主,在最直接的意义上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浙江同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的民主政治实践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就是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实践证明,要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就必须切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地统一。各级党委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客观要求,选取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引导基层干部群众积极稳妥地开展民主政治的创新试验,是实现民主政治有序推进的关键。但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各级党委包办民主建设,而是要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鼓励和支持在公共生活的各个领域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发挥党委在政治方向上的引导作用,从而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让民主政治建设真正成为“人民自己的作品”。与此同时,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我们既要注重用法律和制度来约束公共权力,保障公共权力运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也要注重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群众的政治参与,将民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政治参与的有序化。

浙江活跃的民主政治建设试验及其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证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为此,就必须注重坚持民主政治建设的公开性、互动性、协同性和主体性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民主政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总体效应,进而实现民主政治的可持续发展。

1、坚持民主政治建设的公开性原则,以行政民主为突破口,着力强化公共权力运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按照“增量改革”优先于“存量改革”、行政改革优先政治改革的中国政治发展逻辑,在政治体制改革存在诸多制约因素,难以在短期内取得结构性突破的情况下,积极推进行政体制的民主化改革,是化解政治民主化改革压力的重要途径。90年代中期以来浙江各地兴起的丰富多彩的地方政府创新实践和基层民主政治试验,绝大多数都属于广义的行政民主化范畴。无论是上世纪90年代金华等地的“阳光政府”探索,还是新世纪的“法治浙江”、“信用浙江”建设;无论是各地普遍推行的行政服务中心体制,还是在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中广泛引入民主参与机制,都从各个方面增强了公共权力运作的规范性、透明性和公正性,既提高了政府管理的效率,又适度地满足了公众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要求,为保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旺盛活力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证。浙江的实践证明,行政民主既是政治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现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理念的有效形式。积极推进行政民主化,让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行使渗透到具体的行政过程之中,是促进公共权力运作更好地体现民意的重要途径。

2、坚持民主政治建设的互动性原则,着眼于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努力形成经济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局面。“浙江现象”是一种典型的“内生型”发展模式,不仅经济发展的动力来自于社会内部的活力,而且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也深刻地植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之中。这也就决定了是否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是浙江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着眼点。一方面,正是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的实际,以及国有经济力量弱小、集体经济基础相对薄弱而民众的自主创业热情旺盛的省情,促使开明务实的浙江各级党委政府,从改革开放伊始就积极致力于保护人民群众的自主创业热情,落实公民的经济民主权利,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造就了浙江独特的“老百姓经济”格局。另一方面,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市场体系的率先发育,又促进了浙江民众市场意识、权利意识、平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的提升,使浙江成为社会民主氛围最为浓厚的地区之一。同时,浙江“大众化创业”的局面所造就的规模庞大的中小创业者群体,也使浙江较好地控制了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形成了相对扁平化的社会利益结构。这些都为浙江民主政治的发展注入了强有力的内在动力。

3、坚持民主政治建设的协同性原则,通过健全利益表达和利益协商机制,增强社会各个阶层的沟通、信任与合作,努力构建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浙江市场体系的率先发育,促进了社会利益格局的有序分化,催生出了大量自主性日益提高的各种民间组织。如何有效地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利益整合、利益表达和利益协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民间组织与公民的互信机制、沟通机制,以及民主协商机制,从而发挥民主政治建设的社会和谐保障功能,是浙江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着力点。可以说,浙江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民间组织利益整合、利益表达功能的增强,社会公众民主参与意识的提升,同地方党委政府致力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构建和谐社会秩序的政治愿望,在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健全利益协商机制上形成了合力,共同塑造出了浙江以丰富多样的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机制来舒缓社会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

4、坚持民主政治建设的主体性原则,鼓励基层干部和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创新实践,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的过程中着力培育公民的理性参与品格。浙江经济发展的活力,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全省人民在宽松的政治环境下不断增强的自主创业、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主体性精神。与此相适应,浙江“内生型”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也鲜明地呈现出了各级党委政府顺应公众的民主参与要求,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民主政治建设试验,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的特点。在这一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十分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着力培育公民的理性参与品格。公众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关注,及其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热情,构成了各种民主参与试验的重要推动力。而正是在积极主动参与各种民主政治试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公民和基层组织逐步熟悉、掌握了民主政治运作的操作技能,增强了理性沟通、平等协商和互动博弈的水平,为民主政治的可持续进步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文化基础。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活跃的民主政治创新试验及其取得的丰硕成果,是“浙江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将经济社会发展同民主政治建设有机地统一起来,努力形成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互动机制,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是“浙江经验”的核心内容。正是通过切实有效地落实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浙江充分地调动起了广大人民群众自主创业、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持了旺盛的发展活力;正是通过大力健全各种形式的民主参与和民主协商机制,浙江形成了党委开明、政府务实、群众自主的发展格局,形成了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种种新的挑战的今天,我们应当倍加珍视过去30年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积累的成果,深入总结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发展经验。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鼓励和引导各地围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上大胆探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省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创浙江体制机制的新优势,为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推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内在的动力。

 

 

                                        (浙江省委党校课题组)